“这份遗嘱是假的!不是我父亲的亲笔签名!”不久前,4名怒气冲冲的男女来到沈阳市铁西公证处,要撤销公证书。这四个人是亲兄妹,他们的父亲刚刚过世不久,因为父亲留下的房产,他们与继母打起了官司。公证员调出一段2年前的公证现场录像,让他们哑口无言,羞涩离去。
生前悄悄立遗嘱
两年前,家住沈阳市铁西区的七旬老人李某来到铁西公证处,咨询遗嘱公证怎么办。当公证人员询问起他立遗嘱的详情时,老人叹了一口气:“家丑不好意思外扬啊!”老人讲述,他的结发妻子在10年前过世了,留下6名子女。在此两年后,李某与现在的妻子再婚,两人在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处房产。对于李某和后老伴儿的结合,他的6名子女表面上同意,私下却打着小算盘,他们担心父亲去世后房产落在继母手里。这一切都被李某看在眼里,他担心自己死后子女与继母争夺财产,便想起到公证处立下遗嘱公证,在关键时刻拿出来制止纷争。
公证录像止纷争
按照公证员的指点,李某拿来了房证、契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所在社区出具的证明材料以及自己遗嘱书的原稿。公证人员审查了李某提供的遗嘱书文本,又经过与李某的谈话,确认遗嘱书是李某的真实意思表达。整个遗嘱公证的办理过程,包括老人的谈话,签字按手印等过程,公证处都进行了录像。在这些手续都完备之后,公证处给李某出具了遗嘱公证书。
今年1月份,李某病逝了。正如李某生前预料到的那样,他的6名子女果然因为争遗产与继母产生了纠纷。李某的后老伴儿拿出了遗嘱公证书,却遭到了子女们的质疑。他们指责这份公证书是李某在神志不清时立下的,甚至提出上面的签名都是伪造的!为此,他们大闹公证处,企图推翻遗嘱的内容。公证人员当着他们的面儿打开当年的公证录像。他们看到父亲办理遗嘱公证的全过程后,相互看看,红着脸走出了公证处。
遗嘱公证法律效力大
公证人员告诉记者,遗嘱的主要形式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像)遗嘱、口头遗嘱。遗嘱公证是公证机关依法证明遗嘱人所立的遗嘱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一种活动,所以公证遗嘱具有的法律效力最大。
由于遗嘱是一种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具有可撤销、可变更性,所以遗嘱必须是当事人自主、自愿所立,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达;遗嘱人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遗嘱人自己拥有的合法财产;遗嘱的订立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要件,如《继承法》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受欺骗所立遗嘱无效”等。正是因为遗嘱的上述特点,才使得遗嘱往往是公民处分自己财产避免因遗产继承时发生纠纷的最佳方式,成为老年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表达意愿的最好方法,也不失为减少家庭矛盾、息讼解纷的好方法。
受益人俩月内履行继承
另外,铁西公证处公证员特别提醒大家:遗嘱公证不能等同于继承权的确认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必须到相关部门履行继承遗产的手续,《继承法》有个特殊的规定,对非法定继承人的“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做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