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单位投资者名录》、《自然人股东名录》、《投资者注册资本缴付情况》、《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2、公司章程 章程需全体股东亲笔签字;有法人股东的,要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与修改公司章程所需三分之二表决权通过不同,设立公司时公司章程需要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方可。实际上,如果某人不同意设立时的公司章程,他就没有必要参与到设立这个公司的过程中来。还需注意的是,如果公司章程里规定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或者不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需要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公司章程是公司运作的基石,在公司设立之初,股东应就公司将来的运作模式进行充分的沟通,并完整地体现在公司章程中,这样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纠纷与矛盾。目前恰恰是很多投资人对章程的重要性缺乏认识,在工商局网站上随便下载一份章程,填上股东及出资额后即提交工商局,没有对一些条款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去落实,将来的纠纷与诉讼多发也就不足为奇了。 3、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股东资格证明 6、《指定(委托)书》 7、《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8、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以上为一些基本资料,实践中根据公司管理机关的要求再做相应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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