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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特级资质,还须具备哪些条件?

中国法律网 来源:中国法律网 2012-9-21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根据《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规定,申请特级资质,除代表工程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资信能力:

  ①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②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③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均在5000万元以上。

  ④企业银行授信额度近三年均在5亿元以上。

  (2)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

  ①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②技术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及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两项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术工作或甲级设计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或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③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及注册会计师资格。

  ④企业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50人以上。

  ⑤企业具有本类别相关的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3)科技进步水平:

  ①企业具有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水平)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

  ②企业近三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平均达到营业额的0.5%以上。

  ③企业具有国家级工法3项以上;近五年具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能够推动企业技术进步的专利3项以上,累计有效专利8项以上,其中至少有一项发明专利。

  ④企业近十年获得过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或主编过工程建设国家或行业标准。

  ⑤企业已建立内部局域网或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了内部办公、信息发布、数据交换的网络化;已建立并开通了企业外部网站;使用了综合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和人事管理系统、工程设计相关软件,实现了档案管理和设计文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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