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空间是一个虚拟空间,但它并不是虚幻的,网上侵犯他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等人格权的行为时有发生,其中受网络技术冲击最大的是作为隐私权三种基本形式——个人数据、个人私事、个人领域之一,个人数据的保护。网络生存使私人领域公共化。私人领域具有排他性、独占性、非竞争性,但媒网覆盖、个人对个人的交流却把私人领域演化为公共注目下的社会产品。任何信息一旦进入网络就有可能在全球范围内广为传播,可以说网络上毫无隐私可言。
信息处理和传播手段的不断发展和计算机网络的广泛应用,使个人数据能通过计算机系统在全球范围内收集、传输和利用,给人们的工作研究提供了方便,同时也使得个人数据的网上保护问题变得日益严峻。在网上,个人数据随时都有受侵害的危险。电子邮件可能被黑客截获、浏览、篡改和删除;网上购物填写售后服务卡之后,无数的广告宣传单就会蜂涌而至;许多网络服务提供者能够收集到有关用户的各种信息;在网上接受社会调查时,往往会不经意的泄露个人嗜好、收入等不愿为人所知的事情。此外,根据信息的效益递增规律,当掌握的信息在质和量上达到一定程度后,该信息就会给掌握者带来效益,并且效益的递增率随信息的应用范围的扩大而不断上升。因此当掌握了足够多的信息之后,一些人禁不住金钱的诱惑,以身试法非法获取、泄露、使用个人数据也就不足为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