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人以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为代价,获得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的有限责任的权利。 因此,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人的权利是受到一定的限制的,修改后的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对合伙企业出资;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