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刑事辩护常识
中国法律网 > 刑事辩护法律 > 刑事辩护常识 > 正文
您好,点击直达北京分站>>
该频道下
首页 法制新闻 法律咨询 刑事辩护律师 常识 案例 文书 贴吧  
 

关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辩护词

中国法律网 来源:互联网 2012-5-7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尊敬的审判长:

  河南蓼阳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某某妻子的委托,指派本律师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在庭审前,辩护人仔细查阅了案卷材料,会见了被告人,今天出席了法庭审理。现结合本案证据、事实以及适用法律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一、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没有异议。

  二、本案中,某某具有以下法定和酌定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

  1、被告人某某有自首情节,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

  被告人某某主动到案,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其他被告人,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被告人某某的犯罪对象系二手摩托车,社会危害程度较轻,当被告得知自己涉嫌犯罪时,积极退赃,减轻了危害结果。

  3、被告人某某的危害行为是“不知情”所致,推定“明知”有些牵强,社会危害程度极低,主观恶性极小。

  从某某的口供及李某、王某的交待可知,某某对此赃物是不知情,推定“明知”有些强:首先,二手摩托车价格比市场价偏低是正常现象,新车到手后转卖都会价格大跌,何况是二手摩托车;其次,认定花2000元购买二手摩托车“明显低于市场价” 有些牵强,凭一般人的认知水平并不明显低于市场价,当然不能用价格鉴定师的眼光要求购车者,更何况鉴定价格偏高;其三,经朋友介绍,并明确告知系张某所有,经讨价还价,低于市场价购买合乎情理,“所有权人”张某有权低于市场价销售权利;其四,被告人某某错误在于缺少法律意识,没有索要相关手续,现实生活中购买二手摩托车不要手续的,比比皆是,摩托车所有权交付所有权转移符合法律规定。

  被告人某某系小学文化,在家庭困难的情况下,以2000元的高价购买一辆二手摩托车,其不可能认识到自己已涉嫌犯罪。可见,被告的主观恶性小,可以说是因为缺少法律意识才一时失足,这与那些纯粹以营利为目的的犯罪行为有很大区别。

  4、被告人某某坦白交代了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具有悔过表现。

  某某到案后,对自己购买一辆二手摩托车的行为进行了如实供述,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以及今天的法庭审理,均可看出某某的认罪态度是老实的,具有悔罪表现。

  5、被告人某某系初犯,根据宽严相济的原则,应当给予从宽处理。

  三、对被告人某某购买的涉案摩托车所作的鉴定价格过高,有失公允。

  价格认证中心对被告人所购的涉案二手摩托车所作的鉴定价格过高,明显高于其市场价值,有失公平、公正。从被害人提供发票为5000元,而价格认证中心按6300元(6300*75%=4725)进行评估为4725元,如按5000元(5000*75%=3750)进行评估为3750元,违背了可观、公正、科学的鉴定原则。

  涉案摩托车的鉴定价格直接关系到被告的定罪、量刑,应与认真考虑。

  四、量刑建议:

  鉴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且被告人某某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小,认罪态度好,具有悔罪表现,积极退赃,且有自首等法定和酌定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被告人某某家庭困难,本身也是“受害者”,建议对其适用拘役或管制、免于罚金处罚 ,恳请法院综合考虑,给予被告人某某从轻或减轻处罚,以给被告人一个改过自新,早日回归社会,重新做人的机会,也给这个本来就贫寒的家庭中的妻儿送去一缕法律的光芒!

  以上辩护意见,供合议庭参考,望予采纳。

  辩护人: 周德品

  河南蓼阳律师事务所

  2011年12月22日

  附:法律条文

  《刑法修正案(六)》 将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修改为: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 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综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刑法没有明确规定罚金数额标准的,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一千元。

  对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判处罚金,但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五百元。

  《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选摘:

  一、量刑应当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确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综合全案犯罪事实和量刑情节,依法应当判处拘役、管制或者单处附加刑,或者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依法适用。

  三、宣告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可以依法宣告缓刑;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四、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投案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五、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犯罪情节一般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情节严重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上一条: · 刑事辩护授权 委托书
下一条: · 左某强奸罪无罪辩护词(新闻)
  最新刑事辩护常识: 
·国务院安委会组织开展一季度全国安全生产明查暗
·取件不收费的“菜鸟驿站”,到底靠什么盈利?内
·边吃饭边喝水会消化不良
·重磅!国常会最新定调!
·记者暗访洪山区村主任钟起斌为儿子庆生摆宴遭群
  最新刑事辩护咨询: 
·请输入咨询标题(0回复)
·当众行凶可否拘留(0回复)
·短信威胁(0回复)
·如果人身伤害构成轻伤的(0回复)
·酒后因受邻居多年欺压杀人(1回复)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全部刑事辩护律师>>
 
全部北京律师>>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网友评论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委托案件
  咨询在线律师 查看律师电话
 
  按专业频道查看法律常识
民事类
拆迁安置 民商事务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人身损害
工伤赔偿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保险理赔 消费权益 抵押担保
经济类
纳税筹划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个人独资 金融纠纷 经济仲裁
污染损害
知识产权 连锁加盟 银行保险 不当竞争 网络法律
刑事行政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国家赔偿 公安国安 公司犯罪 海关商检 工商税务
公司类
公司诉讼 股份转让 破产解散 资产拍卖
企业改制 公司清算 公司收购
涉外类
海事海商 外商投资 合资合作 涉外仲裁
非诉类
工商查询 资信调查 私人律师 合同审查 常年顾问 移民留学
 
用谷歌搜本站
 
用百度搜本站
 
刑事辩护常识
最新
推荐
热点
 
  刑事辩护视频                    全部>>
假虎案宣判周正龙辩护
原三鹿董事长田文华的
辩护律师称杨佳案二审
陈水扁为己辩护拿马英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