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6日下午,浙江省宁波海事法院法官登上了停泊在舟山某修船厂正在修理的台州籍散货船“勤丰128”轮,对
撞塌在建中的金塘大桥的该肇事船实施扣押,要求肇事方向法院提供3000万元的现金或其他可靠担保,并对船上相关证据进行保全。以此正式补办了对今年3月27日碰撞金塘大桥的肇事货船“勤丰128”轮的扣押手续。
据了解,正在建设中的金塘大桥被台州某船务有限公司所属的“勤丰128”轮撞塌的当天,舟山连岛工程建设指挥部就向宁波海事法院提出扣押船舶申请,以确保今后诉讼权利的实现。鉴于当时船上还有四名船员被困生死不明,有关单位又正在组织紧急救助和事故调查。考虑到当时船只暂时无法离开海事部门的控制范围,为不影响事故调查及正常的搜救工作,该院决定,既要保护申请人合法权利的同时,又要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于是,法院当时只通知了当事人及相关海事部门,没有登船办理相关的具体手续。
记者随办案法官登上这艘正在修理中的肇事货船“勤丰128”轮,看到船尾驾驶台部分是狼藉一片,从桥上撞落折断后的水泥、钢筋仍然成堆压在船舱上。据船上人员透露,整个修理过程需要2个多月,修理费用估计要几百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