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刑事辩护新闻
中国法律网 > 刑事辩护法律 > 刑事辩护新闻 > 正文
您好,点击直达北京分站>>
该频道下
首页 法制新闻 法律咨询 刑事辩护律师 常识 案例 文书 贴吧  
 

中年男子出狱后一天奸杀两妇女被枪决

中国法律网 来源:互联网 2012-4-28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没人性 他一天奸杀两妇女 男子被枪决

  一名因强奸罪被判入狱3年的中年男子,出狱后竟不思悔改,连续强奸两名女子,并将她们扔至水中溺亡,随后又对另外一名女性打晕实施猥亵。日前,该男子因犯强奸罪、抢劫罪及故意杀人罪,被法院判死刑。

  两女子失踪后尸体被发现

  2010年6月18日16时许,21岁的进贤县温圳镇女子陈某前往温圳镇抚河堤坝四码头洗衣服却一直没有回家,家人前往河边寻找只发现了一篮子衣服,随后却在温圳镇堤坝三码头处发现一具下身赤裸倒在河中的女性尸体,但不是陈某,而是63岁的邹某。次日7时许,陈某家人又在陈某洗衣地下游发现陈某尸体。经查,两名受害女性均是溺水身亡,脖子部位有不同程度的掐伤,均遭到了性侵犯。

  后来,警方又接到17岁的吴某报案称,她在温圳镇檀西综合场堤段被人打晕,遭到猥亵,身上的手机也被抢走。民警在距案发地100余米处发现一辆可疑的破旧自行车,警方发现该车车主文港镇人黄某有重大嫌疑。经查,黄某2003年曾因抢夺被判刑1年,2006年又因强奸罪(未遂)获刑3年。2010年6月28日晚,警方将黄某抓获。

  奸淫妇女后杀人灭口

  被抓后,黄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黄某交代,他看到陈某一人在河边洗衣服,遂趁她不注意,一把将她抱住并推至河中实施了强奸,最后还致使陈某溺水身亡。随后,黄某发现邹某独自一人坐在河边石阶上,于是将邹某掐晕对其实施了强奸,同样让邹某溺水身亡。

  次日,黄某见吴某骑电动车经过,于是一把将她扑倒在地,用手扼住吴某的脖子致使她昏迷,对其实施猥亵。

  罪犯被执行枪决

  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嫌犯黄某行为构成强奸罪、故意杀人罪、抢劫罪,据此判处黄某死刑,并处罚金1000元。黄某不服判决上诉,省高院驳回黄某上诉,维持原判。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裁定,判处罪犯黄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000元。

上一条: · 乘客讲述新疆劫机事件:歹徒点燃爆炸物但被踢掉
下一条: · 男子在广州劫杀奥迪车主 获判死刑
  最新刑事辩护新闻: 
·国务院安委会组织开展一季度全国安全生产明查暗
·取件不收费的“菜鸟驿站”,到底靠什么盈利?内
·边吃饭边喝水会消化不良
·重磅!国常会最新定调!
·记者暗访洪山区村主任钟起斌为儿子庆生摆宴遭群
  最新刑事辩护咨询: 
·请输入咨询标题(0回复)
·当众行凶可否拘留(0回复)
·短信威胁(0回复)
·如果人身伤害构成轻伤的(0回复)
·酒后因受邻居多年欺压杀人(1回复)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全部刑事辩护律师>>
 
全部北京律师>>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网友评论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委托案件
  咨询在线律师 查看律师电话
 
  按专业频道查看法制新闻
民事类
拆迁安置 民商事务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人身损害
工伤赔偿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保险理赔 消费权益 抵押担保
经济类
纳税筹划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个人独资 金融纠纷 经济仲裁
污染损害
知识产权 连锁加盟 银行保险 不当竞争 网络法律
刑事行政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国家赔偿 公安国安 公司犯罪 海关商检 工商税务
公司类
公司诉讼 股份转让 破产解散 资产拍卖
企业改制 公司清算 公司收购
涉外类
海事海商 外商投资 合资合作 涉外仲裁
非诉类
工商查询 资信调查 私人律师 合同审查 常年顾问 移民留学
 
用谷歌搜本站
 
用百度搜本站
 
刑事辩护新闻
最新
推荐
热点
 
  刑事辩护视频                    全部>>
假虎案宣判周正龙辩护
原三鹿董事长田文华的
辩护律师称杨佳案二审
陈水扁为己辩护拿马英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