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定于4月24日开始发放2011年一级建造师增项、造价工程师、企业法律顾问的合格证书。请以下各项考试合格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和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省人事考试局一楼办事大厅领取(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综合楼B座)。
领证时间:每周二全天领取。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30,节假日休息。
注:合格名单中不包括各市(14个市)的合格人员,各市合格人员请到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部门领取。
辽宁省人事考试局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