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召开的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会议要求,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不懈地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实现全省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同比下降,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10 人以上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党的十八大和省十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环境。山东省副省长夏耕,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王兆玉出席会议并讲话。
夏耕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山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取得的成绩,他指出,近年来,在山东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以“平安畅通县区”、“畅通安全行星级路”和“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工作为切入点,全面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综合治理,深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突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着力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水平,确保了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在机动车和驾驶人持续快速增长、交通流量不断上升的情况下,2011年全省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4项指标全面下降,实现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连续10年双下降。
夏耕强调,今年是“十二五”承上启下的关键年,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抓紧抓好。要强化道路隐患整治,大力推进道路中间隔离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严格标准规范,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正面相撞事故进一步下降。着力抓好道路标志标线和路口治理,以高速公路、国省道公路以及事故易发路口路段、恶劣天气事故频发路段为重点,继续搞好标志标线检查整改,切实解决标志标线不规范、不完备和设置不合理等问题。要强化重点领域整治,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为契机,强化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源头管理,夯实基层基础工作。要强化交通秩序整治,着力解决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多发、道路通行秩序混乱、城市交通拥堵等突出问题。要强化安全文化建设,公安部门要继续深化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健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将“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纳入“文明山东”建设体系,推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责任落实。要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严格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努力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全民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工作机制。
王兆玉代表省公安厅党委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和交警部门要着力在5个方面下功夫。一是着力在健全机制上下功夫,进一步巩固综合治理成效。进一步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推动道路交通社会化管理进程,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考核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深入开展“平安畅通县市”创建工作,进一步完善领导机制和考核激励机制,健全交通安全经费保障机制,逐步形成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二是着力在严管严控上下功夫,进一步优化道路通行环境。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针对性强、见效快的专项整治行动,严查、严管、严治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货车超载、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全面改善道路通行秩序。加强对全省高速公路、国省道、城市道路等重点主干线及危险路段路面行车秩序的全天候、全方位动态管控。充分发挥路面监控、电子警察、卡口拦截系统等科技手段的作用,加强对重点路段和时段的静态管控,坚决杜绝路面漏管失控的问题。继续推行营运车辆安装GPS监控系统,以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客运车辆及其驾驶人为重点,探索、推广联动动态监管工作模式,构建重点车辆及驾驶人社会化安全管理体系。三是着力在追本溯源上下功夫,进一步提升事故预防能力。强化车驾管源头管理,严把驾驶人考试、发证关,加大全程监管力度,杜绝无资质驾驶人驾车上路。严把机动车注册登记和定期检验关,加大科技监管力度,杜绝存在安全隐患的“带病”车、报废车、拼装车等违法车辆上路行驶。实行省、市、县3级挂牌督办制度,排查确定各级分别负责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确定一批挂牌督办的重点县区和重点路段,限期整改、督促落实、跟踪问效。四是着力在宣传教育上下功夫,进一步增强文明交通意识。健全长效机制推进社会化,用网络、手机等新兴媒体增强传播性,打造品牌亮点提高影响力,着力提升交通参与者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五是着力在科技应用上下功夫,进一步提高科学管理水平。突出重点深化基础建设、围绕实战抓好深度应用、强化管理抓好执法监督,提高执法办案的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