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老赖”享豪宅名车却拒不还债
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入狱1年3个月,另一“老赖”被处拘役6个月
昨天(17日),(上海)虹口区法院公开审理判决两起被告人拒不执行判决罪案件。
昨天下午的这两起拒执案中,被告人王顺珺本来是虹口区法院一起民事案件的被执行人。2009年1月,虹口区法院判决她返还原告借款人民币112万元及相应利息。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经法院查明,王顺珺名下拥有位于北京西路的1套高档住宅、保时捷跑车和宝马高档轿车各1辆,房产、车辆合计价值在500万元以上。法院随即查封了上述房产和车辆。王顺珺发现财产被查封后,主动向法院承诺愿意履行还款义务。可是在法院限定履行的期限内,她不但不主动履行,反而销声匿迹,将其父母户口迁入北京西路房屋内,并找来祖母搬入此处房屋,还将两辆高档轿车隐匿起来。
今年1月30日,在公安机关的严密布控和大力追捕下,正在平凉路一家“振鼎鸡”店内就餐的王顺珺被抓获。昨天,虹口区法院当庭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被告人王顺珺有期徒刑1年3个月。
另一起案件的被告人孙旭荣于2007年12月被判赔偿某货运公司25万元。但孙旭荣几次承诺履行,又几次去向不明。后经查明,2010年4月,孙旭荣出价255万元,从他人处转让所得上海某公司50%的股权,成为股东,并在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2011年6月24日,孙旭荣在本市某农业银行办理业务时被公安民警发现后处以刑事拘留。昨天,虹口区法院当庭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被告人孙旭荣拘役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