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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称“误拆公厕”说法不成立 属“暴力强拆”

中国法律网 来源:互联网 2012-4-24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兰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23日晚披露,兰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媒体、论坛关注的“误拆公厕”作出回应:该事件系甘肃省建设三建集团八公司瑞景项目部相关人员所为,这是一起典型的“暴力强拆行为”,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该事件。

  4月21日凌晨,兰州市平凉路邮政家属院一座水冲公厕遭不明身份人员的暴力拆毁。事件发生后,有媒体援引相关方面的表态称这一“恶性事件”属“误拆”。

  兰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表示,经多方调查后认为,肇事方所谓的“误拆”说法是不成立的,其暴力强拆行为是近几年来最为严重的破坏公共设施的典型案例。对此,他们强烈要求公安部门严惩肇事者,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要求肇事方对已暴力拆毁的公厕在短期内进行恢复,并由肇事单位出面向受伤人员道歉。

  兰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称,这起事件不仅破坏了城市公共设施,给社会造成了负面影响,给公厕看管人员造成了精神上的恐慌,也给部分市民如厕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目前,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该事件,公厕看护人员也得到了妥善安置,省三建集团公司就公厕恢复和赔偿问题与城关区环卫局进行协商当中。

  兰州官方的通报还表示,公共厕所是城市的公益设施,其搬迁、拆除均受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保护,在事先未与城关区环卫局取得任何联系、协商的情况下,突然对公共环卫设施实施暴力拆毁,严重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迁移、封闭环卫设施,因建设需要必须拆除的,建设单位必须事先提出拆除、还建方案,报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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