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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地”房屋不能过户

中国法律网 来源:互联网 2012-4-19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土地性质为“划拨地”,能不能转让?“划拨地”房屋,能不能过户?由于存在这些疑问,近日,漳平市消费者王先生要求房屋中介退还定金,但中介不同意。双方协商不成,于是向漳平市12315投诉台请求帮助。

  王先生称,今年3月,他与某房屋中介签订一份买房《意向合同》,购买一套150平方米的自建房,并交给中介1万元定金。后来,在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前,他要求,按约定先看房子的《房产证》和《土地证》,但中介表示,“两证”均在银行作抵押,只要王先生付清房款,卖方刘女士就可还清按揭拿回“两证”,届时可以过户。王先生对“两证”性质存疑,于是到办证窗口询问,发现这套房子的土地性质为“划拨地”。工作人员告诉王先生“划拨地”不允许转让,王先生便决定中止合约。

  12315工作人员认为,有关部门已明确“划拨地”不允许转让,那就意味着刘女士的房子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因此,王先生中止合约的要求是合理的,中介方应退还王先生定金。经多次协商,房屋中介最终同意将1万元定金退还给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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