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行政诉讼新闻
中国法律网 > 行政诉讼法律 > 行政诉讼新闻 > 正文
您好,点击直达北京分站>>
该频道下
首页 法制新闻 法律咨询 行政诉讼律师 常识 案例 文书 贴吧  
 

江苏一法官坦言行政诉讼面临来源不足尴尬影响力面临挑战

中国法律网 来源:互联网 2012-4-19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行政诉讼是三大诉讼之一,在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限制行政机关权利滥用、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等方面应该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但由于外部因素和内部原因的制约,有法官反映行政审判还远未起到应有的作用,也没有形成一定的影响。

  江苏省响水县法院法官给记者来信分析说:不少人民法院行政庭自建庭以来,一直对诉讼案件的收、立案设立较高的门槛。在立案审查阶段就对一些诸如时效、证据等方面的实体问题进行审查。目的是把住收案关,减少诉讼案件的收案数量,尽量避免与行政机关在诉讼过程中的对抗,防止过多的领导干预对行政审判带来的负面影响。

  在这种思想的长期指导下,行政庭已经形成了固有的思维定势。没有严格按照行政诉讼法确立的起诉条件收案,而是尽量减少立案。能不立的不立、能少立的少立,能推出去的就推出去。这种思路在当时的情况下是无可厚非的。但同时也导致行政诉讼案件案源受到限制。

  这位法官认为,人民群众对行政诉讼的认识不足乃至整个社会对行政诉讼的模糊认识加剧了这一问题的发生。整个法院系统的行政诉讼都面临案源不足的尴尬,为此,应当要适当降低行政诉讼案件的立案门槛,除严格依照《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审查立案以外,对当事人不设置更多的障碍,只要符合行起诉条件,就给与立案。同时,进一步加大行政诉讼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让当事人对行政诉讼的一般规定和收案范围有一个初步的认识。通过以上措施,相信在今后的行政审判中,行政诉讼案件的案源和案件数量会有一定规模的增加。

上一条: · 河北阜城一乡人大主席因“问题明胶”被开除刑拘
下一条: · 北京密云园林绿化服务中心主任涉贪300余万受审
  最新行政诉讼新闻: 
·全国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在京开幕
·原北京丰台民防局长终审获刑12年 称情妇买房
·什么是司法变更权?
·法院不行使司法变更权将会带来哪些问题?
·法院行使司法变更权的适用条件
  最新行政诉讼咨询: 
·事业单位人事劳资人员违规(0回复)
·该走什么程序(0回复)
·固始运管处公路三乱(0回复)
·信阳固始县运管处公路三乱(0回复)
·非法限制外国公民的回国,是否有国家赔偿(0回复)
  北京行政诉讼律师:   
全部行政诉讼律师>>
 
全部北京律师>>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网友评论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委托案件
  咨询在线律师 查看律师电话
 
  按专业频道查看法制新闻
民事类
拆迁安置 民商事务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人身损害
工伤赔偿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保险理赔 消费权益 抵押担保
经济类
纳税筹划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个人独资 金融纠纷 经济仲裁
污染损害
知识产权 连锁加盟 银行保险 不当竞争 网络法律
刑事行政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国家赔偿 公安国安 公司犯罪 海关商检 工商税务
公司类
公司诉讼 股份转让 破产解散 资产拍卖
企业改制 公司清算 公司收购
涉外类
海事海商 外商投资 合资合作 涉外仲裁
非诉类
工商查询 资信调查 私人律师 合同审查 常年顾问 移民留学
 
用谷歌搜本站
 
用百度搜本站
 
行政诉讼新闻
最新
推荐
热点
 
  行政诉讼视频                    全部>>
昆明:民告官案件 行
台湾名模林志玲需补税
中国法庭行政诉讼程序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