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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争抚养权做绝育手术 法院将孩子判给妻子

中国法律网 来源:互联网 2012-4-18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妻子要离婚,丈夫为了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竟到医院做了结扎手术,以为只要自己丧失生育能力,孩子就会判给他。谁知,丈夫的算盘落了空,婚离了,孩子最终判给了妻子。

  四川籍男子王某与宁国市万家乡女子章某,于2004年6月在杭州打工时相识,2007年两人在宁国市民政局登记结婚,同年8月生育一子。婚后王某继续在杭州打工,章某则在家照顾孩子。长期的分居生活加上王某性格孤僻,原本恩爱的夫妻经常为一些小事吵架,夫妻感情出现裂痕,最终章某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依法取得孩子的抚养权。法庭上,王某声泪俱下地极力挽回这段婚姻,但见章某离婚的心意已决,于是拿出自己结扎的门诊记录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近日,宁国市法院对此案进行了调解。考虑到王某在外地工作和单亲家庭环境,承办法官对王某进行了耐心的劝说和解释,让王某理性思考,再三权衡自己是否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最后,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王某与章某自愿离婚,孩子随章某生活,王某有探视权。

  为何王某为了争夺孩子抚养权会选择去结扎呢?原来王某是看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的相关规定: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可予优先考虑。法官解释,这仅仅是考虑子女抚养权的一个方面而已,但王某却理解为只要自己没有了生育能力,孩子就肯定会判给自己,最终作出了让他懊悔终生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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