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医大一院“3·23”事件发生后,黑龙江省卫生厅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切实保障广大医务人员人身安全。近日,黑龙江省卫生厅和公安厅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会同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采取有效措施,全力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及医务人员人身安全。
通知指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依托“平安医院”创建活动,配合相关部门完善医疗纠纷调处和医疗风险共担机制,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医疗纠纷,推动落实医疗机构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医疗机构要针对治安防范存在的薄弱环节落实安保措施;要实施24小时安全值班制,特别要对门急诊、病房等重点科室、部位,落实人防、技防,实行24小时安全监控。公安机关要切实维护医疗机构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深入排查整改各类治安隐患,指导、督促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各项安全防范制度。
同时,各级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医疗机构的报警求助,迅速出警,妥善处置并积极引导医患双方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对在医疗机构内寻衅滋事、占据病床和工作区域、拦堵医疗机构大门等扰乱正常诊疗秩序的行为,要坚决依法处置;对侮辱、威胁、殴打、伤害医务人员和盗窃、抢夺、毁坏医疗文书,损坏医疗机构内公私财物等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出警,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