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引》要求:第一,要高度重视《指引》的实施工作,认真做好《指引》的学习、培训和执行等贯彻落实工作;第二,各公司要结合实际,从完善规章制度、理顺体制机制等方面入手,将《指引》的有关内容切实转化为公司的内控制度;第三,各公司要积极推进稽核审计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稽核审计信息系统,不断提升稽核审计工作的信息化水平;第四,各集团公司、总公司要切实强化对子公司、下级机构稽核审计工作的管控,做好内部稽核审计责任追究制度的完善及执行工作;第五,《指引》各手册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各公司稽核审计工作内部流程、制度规范达不到《指引》相关手册标准的,应当在各手册颁布后6个月内完成制度完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