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有利时就用、无利时不用”……在不少地方和单位,依法行政因缺乏具体可行的考评指标体系,往往流于形式而成为一句时髦的口号。
但在江西省新余市国家税务局,“依法行政”却被分解成6大类110项指标,这个全方位、立体化的指标体系涵盖了税收执法的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各个环节,让依法行政看得见、摸得着。
据悉,这也是江西省首个依法行政指标考核评价体系。近日,《法制日报》记者前往新余市国税局,独家探访该指标体系背后的运行机制。
年度考核不达标“一票否决”
未主动出示执法证件的,每次扣0.5分;
违规减免缓税或收“过头税”的,每次扣1分;
……
这是新余市国税局依法行政指标体系考核评价办法中的几条硬性指标。而像这样的“硬杠杠”在指标考评体系中随处可见。
2010年以来,该局在全省率先开展了依法行政指标体系试点工作,将依法行政工作要求和任务进行科学分解,建立了组织领导、制度落实、工作决策、规范执法、执法监督、争议化解共6大类指标,其中包括29项二级指标和110项三级指标。
今年2月,李某因入库级次准确率发生错误,在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中被扣去10分,并受到经济惩戒,其依法行政指标考核也被扣去1分。
据统计,2011年,新余市国税局共发现执法过错54笔,行政处理、批评教育54人次,经济惩戒28人次。
“以前,依法行政工作或多或少是喊在嘴上,写在纸上,钉在墙上,却难以落实到行动上。”新余市国税局局长冷报德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自开展依法行政指标体系试点以后,因为有具体指标,并与经济惩戒和评优评先挂钩,“这样一来,依法行政就变成了大家的自觉行动。”
近两年,该局每年都对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通报考核结果,并实行“一票否决”:年度得分未达标者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其所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优秀公务员评选中也将受到影响。
执法环节全部纳入考核体系
记者看到,在新余市国税局指定的依法行政考核指标考核体系中,每一个执法环节都不放过。
2010年,稽查人员在对新余市某机械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采取少计收入、虚列成本等手段,造成2005年、2006年虚报亏损,2007至2008年少缴增值税21752.91元,少缴企业所得税100982.56元。
于是,稽查人员对该公司进行调查。从检查通知到立案审批,从税务稽查报告到提请审理,再从处罚告知到结案报告……仅处理这一案件,稽查人员就制作了一本145页厚的案件卷宗材料,每一份材料都有相关人员签字或相关部门印章。
新余市国税局稽查局局长刘小梅告诉《法制日报》记者,稽查是税收执法的重中之重。稽查局设立了选案、检查、审理、执行、综合五类八个职能部门,从体制上强化了对稽查工作的监督、制约和衔接。建立指标考核体系后,由过去的以人管人、以人管事转变为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有效防止检查人员办人情案的问题。
同时,为防止领导插手案件,该局还规定,实行分管选案的领导不分管检查部门,分管检查部门的领导不分管审理。
“国税经验”提供样本
在制定依法行政指标体系的同时,新余市国税局把重点放在了强化执法监督上。
——健全执法内控机制。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执法权力进行合理分解,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对执法权力的运行程序、承办岗位、职责要求、监督制约环节等内容予以明确和固化,保证每项权力行使在可控范围内。
——整合执法督察、效能监察、巡视检查、内部审计、综治考评等资源,构建职责明确、信息共享、职能互动、整体联动的综合监督模式。
——实行集体审议制度和完善重大案件集体审理制度。2011年,该局全面落实《重大税务行政许可和非许可审批集体审议办法》,召开了25次局长办公会议,对46户次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1.29亿元和免抵退税4.97亿元等事项进行了集体审议。同时,集体审理完结重大税务案件5宗,涉及补缴税款799万元,并处罚款415万元。
江西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凌云表示,新余市国税局以开展依法行政指标体系试点工作为契机,完善制度体系,提升制度执行力,有力促进了公正执法,为其他行政执法部门提供了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