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网络法律新闻
中国法律网 > 网络法律法律 > 网络法律新闻 > 正文
您好,点击直达北京分站>>
该频道下
首页 法制新闻 法律咨询 网络法律律师 常识 案例 文书 贴吧  
 

加快发展供销社电子商务

中国法律网 来源:互联网 2012-3-7 13:13:48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电子商务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网络应用的发展方向,正成为当今社会信息世界的核心。供销社加快电子商务发展,是服务“三农”的重要举措,是把握发展主动权的必然选择,是推进信息化、农业产业化进程,实现跨越式发展战略的关键途径。

  供销社发展电子商务面临的有利条件

  有较宽松的政策环境。电子商务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已经列入国家“十二五”发展规划。《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提出:“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村信息化网络建设。”各省、市也相继出台相关贯彻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办发〔2011〕38号)提出:“鼓励物流企业应用供应链管理技术和信息技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物流企业的物流信息平台建设要积极给予扶持”“发挥供销合作社和邮政等物流体系在农村的网络优势,积极开展“农资下乡”配送和农产品进城配送服务。”以上政策的制定出台,为供销社发展电子商务创造了宽松的环境。

  有较健全的网点基础。多年来,全国供销社系统在改造、建设农村流通服务网络,推进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组织农村生产、生活资料供应,搞活农产品流通等方面做了大量艰辛的工作,对推动全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产品市场开拓,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仍然是农村流通的重要渠道。正由于供销社系统有着健全的网络,特别是农村基层网点众多,为发展电子商务打下坚实的基础。

  有较完善的信息来源。自1997年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成立农副产品信息中心以来,各级供销社十分重视这项工作,目前2743个县级以上供销社几乎都成立了农副产品信息中心,利用先进的信息网络,及时发布农副产品价格信息、供求信息、政策信息及技术成果信息等,提高信息利用率,服务于社会。至2010年底,各级供销社共联结农户772.11万户,提供技术培训、信息咨询1370.53万人次,帮助农民实现收入407.63亿元。

  供销社发展电子商务面临的困难

  思想不够统一。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主体包括农民、中介机构、农产品经营者和农业企业,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的前提条件之一就是他们对于电子商务的认知。据了解,我国7.37亿农村居民中,互联网普及率为5.1%。从而导致了农户及农业企业的电子商务观念滞后、商务意识淡薄,虽然已有越来越多的农户和农业企业认识到电子商务的重要性,但他们对网络本身的认识、接受和应用能力还普遍不高,对利用网络从事商业活动的概念还不是非常清楚,加之电子商务建设投资大、周期长、维护繁,导致其对电子商务带来的巨大商机和利益持怀疑态度。

  制度不够健全。电子商务应用涉及到资金安全、信息安全、货物安全、商业秘密等问题,涉及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金融结算、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等,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进行跨部门、跨地区的强有力的组织和协调。电子商务交易的管理标准还没有系统制定,对于其行为的认定尚处于摸索阶段。电子商务这种新型的交易方式也为信用失衡提供了滋长的空间,近年来各种网络诈骗案件层出不穷,零售企业对在网上进行大量的商务活动心存疑虑,消费者也对网上购物顾虑重重,加之现在农业保险体制没有形成,广大农民是不会轻易相信电子商务这种贸易方式的。

  基础不够扎实。由于我国现代物流业起步晚,仅有的传统流通农产品批发市场面积小、服务功能少,农产品流通领域中现代物流必需的配送中心仍为空白。从全国范围来说,多数地方缺乏辐射全省乃至全国的大型区域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集贸市场和小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仍是农产品市场体系的主体,农产品龙头企业还没有形成能控制到终端的大营销网络,没有在城市建立更多的连锁直销的农产品超市,主要依靠中间商销往传统的农贸市场,农产品物流体系不健全,配送存在困难,影响了地方电子商务的发展。此外,供销社电子商务人才欠缺也成为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

  供销社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的建议

  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要把供销社系统的电子商务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由全国总社牵头,建立健全供销系统电子商务行业发展的领导机构和研究机构,制定电子商务行业发展规划,开展电子商务行业基础性、前沿性研究,统筹协调全国供销社系统电子商务发展。通过举办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图文并茂的电子商务科技宣传和培训,传播电子商务的应用方法和注意事项,扩大农村居民对电子商务的了解和认识;鼓励质量可靠,信誉良好的农产品生产企业首先在农村开展电子商务;充分利用政府有关部门服务职能,建立便于农村居民接受的电子商务形式,使电子商务在农村中有一个良好的开端和发展。

  要进一步完善制度。争取政府部门支持,发挥公安、工商、税务、文化、信息化、通信管理等部门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监管职能,研究制定系统电子商务监督管理规范。由全国总社牵头,抓紧开展系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加强对电子商务从业人员、企业、相关机构的管理,加大对网络经济活动的监管力度,维护电子商务活动的正常秩序。

  要进一步夯实基础。要结合新农村建设,改扩建一批规模较大、档次较高、功能较全、带动辐射能力强和现代化程度高的大型市场,成为集展示、交易、信息交流于一体的农产品物流运转平台。要充分利用国家的优惠扶持政策,加快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信息、检验、监测系统及仓储、运输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发展和创新农产品拍卖、经纪人代理、网上交易等新型交易方式,推进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标准化建设。

  要进一步加强联合。开展广泛的联合与合作,既是客观需要,也符合各级供销社的主观愿望。当前供销社企业改制任务已基本完成,发展供销社业务,重筑经营网络,开展联合与合作的反映日渐强烈。通过联合与合作,整合资源,优化资产布局与结构,提高资产效用;各经营主体之间密切利益联结,变竞争对手为竞争帮手,增进共同发展的合力与动力;形成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加快膨胀供销社规模,进一步增强供销社的运营力。为了避免重复建设,减少投资,提高效率,建议由总社牵头,加快推进系统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工作,市、县供销社也应结合实际,主动对接,积极探索,为电子商务平台的搭建打下坚实的基础,努力实现“合作共赢、联合发展、资源共享、效益最大”的目标。

上一条: · 建立完善的电子商务诚信制度
下一条: · 百合网1.8亿实名用户涉嫌虚假宣传
  最新网络法律新闻: 
·张文才出任世界银行常务副行长兼首席行政官
·网上标价5600元卖“教师证”“买家”称认证
·信息网络空间言论发表法律边界
·谈网络上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适用与立法完善
·浅析信托财产权和信托法律关系
  最新网络法律咨询: 
·申请个体工商户有什么要求(1回复)
·调整养老金问题(0回复)
·产假工资怎么发(0回复)
·离婚财产(1回复)
·用公司的名义个人在网络叫人交钱交风水知识(1回复)
  北京网络法律律师:   
全部网络法律律师>>
 
全部北京律师>>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网友评论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委托案件
  咨询在线律师 查看律师电话
 
  按专业频道查看法制新闻
民事类
拆迁安置 民商事务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人身损害
工伤赔偿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保险理赔 消费权益 抵押担保
经济类
纳税筹划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个人独资 金融纠纷 经济仲裁
污染损害
知识产权 连锁加盟 银行保险 不当竞争 网络法律
刑事行政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国家赔偿 公安国安 公司犯罪 海关商检 工商税务
公司类
公司诉讼 股份转让 破产解散 资产拍卖
企业改制 公司清算 公司收购
涉外类
海事海商 外商投资 合资合作 涉外仲裁
非诉类
工商查询 资信调查 私人律师 合同审查 常年顾问 移民留学
 
用谷歌搜本站
 
用百度搜本站
 
网络法律新闻
最新
推荐
热点
 
  网络法律视频                    全部>>
美国地方法律把网络骚
盛大网络被侵权案
法律讲堂 还我屠龙刀
网上三句话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