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婚姻家庭新闻
中国法律网 > 婚姻家庭法律 > 婚姻家庭新闻 > 正文
您好,点击直达北京分站>>
该频道下
首页 法制新闻 法律咨询 婚姻家庭律师 常识 案例 文书 贴吧  
 

老公私下转卖房产 妻子愤而告上法庭

中国法律网 来源:互联网 2012-3-28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3月27日电   丈夫趁着妻子在外地带孙子的“有利时机”,私下将夫妻共有的房子转卖给他人,并且将此真相隐瞒两年之久。直到买房人将夫妻二人告上法庭,要求其协助办理过户手续时妻子才如梦初醒,震怒的妻子和儿子一起将胡来的老公许某告上法庭。3月26日,睢宁法院审结了该案,驳回了许某妻儿的诉讼请求。

  2009年9月,许某与吕某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约定吕某购买许某的房屋一套,价款25万元,过户费用由许某承担。后吕某付给许某购房款20万元,许某将房屋交付给吕某。吕某将房屋装修后入住。2011年初,许某将该房屋的产权证办到自己的名下,但拒绝协助吕某办理产权登记过户手续。吕某无奈将许某及其妻子郭某起诉至法院。许某的妻子郭某直到此时才知道事情的真相,原来郭某于2008年6、7月份在北京带孙子,直到2009年10月份才回家居住,郭某称,丈夫许某一直没有提及此事。许某也承认,自己把房屋卖给吕某没有经过妻子和儿子同意。

  法院审理认为,许某与吕某签订的《购房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吕某按合同约定支付了相应的价款,许某亦将该房屋交付给了吕某,该房屋转让的价格合理,且吕某有理由相信许某的家人知道此事,吕某系善意占有。房屋买卖发生于2009年9月,许某的妻子郭某、儿子小许称到2011年9月份方知房屋被卖掉。房屋买卖在日常生活中是一件大事,在长达两年左右的时间内其二人不知道房屋被卖掉有悖常理,为了维护交易安全,维护诚实信用,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上一条: · 已婚男子网恋成瘾猎艳数十位女子 多人怀孕堕胎
下一条: · 妻子撞见丈夫外遇对象是闺蜜 离婚打官司争房产
  最新婚姻家庭新闻: 
·男方离婚起诉书
·什么情况下可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探望权在什么情况下中止?
·起诉重婚罪需要什么证据?
·军人结婚登记是否有特殊程序?
  最新婚姻家庭咨询: 
·起诉离婚该判决是否公正合理?(0回复)
·如何取证(0回复)
·关于合法休假(0回复)
·结婚(0回复)
·独生子女办理条例(0回复)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全部婚姻家庭律师>>
 
全部北京律师>>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网友评论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委托案件
  咨询在线律师 查看律师电话
 
  按专业频道查看法制新闻
民事类
拆迁安置 民商事务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人身损害
工伤赔偿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保险理赔 消费权益 抵押担保
经济类
纳税筹划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个人独资 金融纠纷 经济仲裁
污染损害
知识产权 连锁加盟 银行保险 不当竞争 网络法律
刑事行政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国家赔偿 公安国安 公司犯罪 海关商检 工商税务
公司类
公司诉讼 股份转让 破产解散 资产拍卖
企业改制 公司清算 公司收购
涉外类
海事海商 外商投资 合资合作 涉外仲裁
非诉类
工商查询 资信调查 私人律师 合同审查 常年顾问 移民留学
 
用谷歌搜本站
 
用百度搜本站
 
婚姻家庭新闻
最新
推荐
热点
 
  婚姻家庭视频                    全部>>
无处安身的爷爷
江苏未婚妈妈网上拍卖
荒唐的报复
婚姻变奏曲·致使的怀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