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华表示,《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提出的政策措施涉及范围广、针对性强。其中包括,扶持龙头企业发展壮大。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的相关优惠政策,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等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在境外发行股票并上市。
陈晓华还表示农业发展银行、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将加大对龙头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农产品收购的支持力度。鼓励农业银行等商业金融机构根据龙头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利率和偿还方式,扩大有效担保物范围,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有效满足龙头企业的资金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