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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生子闹分手 大学男生被诉承担女儿抚养费

中国法律网 来源:互联网 2012-3-22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江苏射阳的“80后”女小丽和“90后”男小王,在共同的亲戚家中相识,一见钟情的他们很快便同居并生育了一个女儿。然而在现实面前,仍在读大学的小王和无能力抚养小孩的小丽最终对簿公堂。21日,记者在江苏射阳法院了解到,一起并不复杂的民事案件,却因为两个不负责任的小父母和一个无辜的小生命让两个本是亲戚的家庭纷争不断。

  小王与小丽是远房亲戚,原本并无往来。有一次,两人在共同的亲戚家相见,感觉是一见如故,随后不久,便瞒着家人开始了同居生活,2011年年底,两人爱情的结晶诞生了。女儿的出生,让两个自己都还是孩子的人瞬间为人父母,随之的问题纷沓而来,双方均没有达到法定婚龄,同时小王还是一位大学在校生,而小丽也被诊断患有肝炎疾病,故不能母乳喂养,这意味大笔的抚养开销由谁支付,为此双方以及双方家人发生矛盾,双方恋情告终,小孩也由小丽带回了娘家,并具状诉讼要求非婚生女随其生活,小王负担小孩的抚养费。

  此间的庭审中,双方家人情绪激动,男方家长认为双方同居期间,男方家曾给付一定的财物,故小孩的抚养费用可以在该款中支付,不愿意再负担高额的抚养费,女方则认为,女方现患有乙肝,无能力支付小孩的抚养费,虽然男方曾给付过一定数额的金额,但均已经用于共同生活和生育小孩。双方分歧较大,经调解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庭审后,小丽将小孩抱给了小王的母亲,表示小孩给男方家抚养,男方则不愿意接受小孩,在法庭的调解下,小孩暂由母亲带回抚养。本案仍在处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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