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医疗纠纷新闻
中国法律网 > 医疗纠纷法律 > 医疗纠纷新闻 > 正文
您好,点击直达北京分站>>
该频道下
首页 法制新闻 法律咨询 医疗纠纷律师 常识 案例 文书 贴吧  
 

男子陪妻待产被收“陪人椅”费 医院称合理合法

中国法律网 来源:互联网 2012-3-21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收取“陪人椅”费用合理否?

  患者家属将医院告上法庭,双方就此展开激辩

  事态进展:黄埔区一医院向患者收取陪人椅费后,患者家属将医院告上法庭。3月17日,黄埔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庭辩中,原被告双方就有无权利对患者家属收取“陪人椅”费,“陪人椅”这项费用的收取究竟是否合规合理展开激辩。

  原告潘先生表示,黄埔区红十字会医院收取的65元“陪人椅”费是“有预谋的隐性不合理收费”,侵犯了其财产权。他要求黄埔区红十字会医院对收取“陪人椅”费公开道歉,承认医院收取“陪人椅”费是违规收费,并赔偿侵权损失。

  被告黄埔区红十字会医院代理律师表示,“医院对病患家属收取‘陪人椅’费合理合法”,院方没有义务免费向病患家属提供陪人椅简易床服务,实际上“医院当初购买的数十张陪人椅简易床,也是在长期医疗服务中应患方要求才购买的,以提供给患者方家属使用”,但病患家属不属于医疗服务合同的范围,医院提供给病患家属的陪人椅简易床服务不是医院的义务,并且它还占用了医院的空间以及卫生设施,为此,病患家属对陪人椅简易床的使用费用由患者方每日支付适量租金相抵。

  他强调,院方也有权利决定收取“陪人椅”费,不需要获得行政许可,这项费用是病患和医院双方可自主决定的事项,法律也没有明文规定禁止收取该项费用。

  庭审中,潘先生当庭变更庭审前向法院提出的诉讼请求,主动撤回此前要求医院赔偿的5000元侵权费、1500元误工费以及100元交通费,只要求医院一方能公开道歉,以及承担150元的通信费。

  黄埔区红十字会医院代理律师表示,“不存在道歉之说”,此前院方已将收取的“陪人椅”费退还,双方的矛盾已经解除,而且在法律层面上,院方也不构成侵权。

  法庭将择日作出判决。

上一条: · 医生收受医疗回扣二审被判有期徒刑5年
下一条: · 25岁小女孩患白血病 未曾谋面的亲姐弟为她配型
  最新医疗纠纷新闻: 
·美议员提案限期要求字节跳动剥离TikTok,
·即日起香港楼市政策全面撤辣
·医疗纠纷,过度维权也违法
·医疗事故的证据如何收集?
·发生医疗纠纷的解决措施
  最新医疗纠纷咨询: 
·医疗事故(0回复)
·武汉医保(0回复)
·武汉医保(0回复)
·起烤瓷牙把基牙起掉一颗(0回复)
·特殊情况下生育险怎么报(0回复)
  北京医疗纠纷律师:   
全部医疗纠纷律师>>
 
全部北京律师>>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网友评论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委托案件
  咨询在线律师 查看律师电话
 
  按专业频道查看法制新闻
民事类
拆迁安置 民商事务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人身损害
工伤赔偿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保险理赔 消费权益 抵押担保
经济类
纳税筹划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个人独资 金融纠纷 经济仲裁
污染损害
知识产权 连锁加盟 银行保险 不当竞争 网络法律
刑事行政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国家赔偿 公安国安 公司犯罪 海关商检 工商税务
公司类
公司诉讼 股份转让 破产解散 资产拍卖
企业改制 公司清算 公司收购
涉外类
海事海商 外商投资 合资合作 涉外仲裁
非诉类
工商查询 资信调查 私人律师 合同审查 常年顾问 移民留学
 
用谷歌搜本站
 
用百度搜本站
 
医疗纠纷新闻
最新
推荐
热点
 
  医疗纠纷视频                    全部>>
胆结石手术引发医疗纠
胡瓜女婿涉整容医疗纠
医护戴钢盔上班只因医
台州某医院医疗纠纷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