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指控称,2002年以来,王玉喜网罗社会闲散人员,通过违法犯罪手段抢占矿产资源、攫取非法利益,先后开办经营赤城县和兴矿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并以企业为依托,逐步发展演变为黑社会性质组织,严重破坏当地社会经济秩序。
检方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强迫交易,开设赌场,盗窃,非法买卖、持有枪支,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故意毁坏公私财物,非法占有农用地等共14项罪名,对王玉喜等38人依法提起公诉。
此案曾为中国公安部督办案件,社会影响较大。当天的庭审,除王玉喜等38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本案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及其代理人到场外,各界近百人现场旁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