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祥林一案的正确处理标志着中国司法保障从制度到观念的又一次革新
2005年的最后一天,佘祥林坐在新家靠窗的桌前,忙着给亲朋好友发短信祝福新年。这一年,他学会了用手机,因11年监禁落下的眼疾,他要将脸贴着手机才能看清显示屏。
这一年,是佘祥林39年人生里最忙碌的一年。他去了很多地方,认识了很多人,经历了一个普通人难以想象的天翻地覆。
这一年,中国法治也因他而动。
“愚人节”走出监狱
2005年第一天,湖北沙洋监狱照例举办迎新联欢会。彼时,佘祥林已获减刑,已经开始的新一年8月,他将重获自由;他在狱中的工作,也由重体力劳动调整为监管其他犯人劳作。这一切,都是对他辛勤干活、不犯错误的奖赏。
4月1日那天,佘祥林5时许就起了床,准备开始在沙洋监狱平常的一天。这一天,是西方的“愚人节”。入狱时,他还没听说过这样的节日。
3月28日,被佘祥林“杀害”的妻子张在玉突然出现在湖北京山的家人面前。当地公检法机关全体震动。
3月29日,消息上报到荆门市。市中级法院立即召开相关部门紧急会议,讨论以何种方式改正这个错误。会上争论激烈,关于各种方式及其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的讨论,持续了3天3夜。没人敢离席回家睡觉。京山县法院院长金春吉还亲赴湖北省高院汇报。
消息很快被湖北当地媒体报道,并通过互联网传遍全国,近200家媒体记者赶赴现场。
4月1日6时,狱警找到了佘祥林。跟着狱警穿过长长的过道,进入审讯室,佘祥林看到里面坐了五六个人。他静静地站在中央。
“你的案子出现了新的证据。”京山县法院院长金春吉一脸肃然。
佘祥林没有作答。屋里一片死寂。
“张在玉回来了。”过了十几秒,金春吉再度开口。
佘祥林依然努力地维持着平静。事实上,这样的情形已经在他脑海中预演过多次。
接下来的事简单得有几分不真实。法官宣告他可以立即出狱,等待10天后再审。佘祥林又在狱警陪送下回到牢房,收拾起仅有的两件衣服,以及从1994年到2002年期间写下的7本日记。
走向监狱大门口的路上,有人问佘祥林什么感受,他茫然地摇着头。刚跨出监狱大门,数百记者的镁光灯同时闪起。佘祥林第一眼看到的监外景致,竟是一个光芒耀眼的世界。
佘祥林被直接送进了沙洋医院。接下来的4天,佘祥林每天在病床上接待几十名记者,忙得甚至没空吃饭。他第一次发现,自己的话,有这么多人愿意听。
4月13日,正式回复清白
4月13日,京山县法院重新开庭审理“佘祥林杀妻案”。围观群众和媒体记者把法庭门外挤得水泄不通。据称,一张进入法庭的门票被炒到了800元。
这一回,佘祥林没有戴手铐,没有穿囚服。法官宣布,原审认定佘祥林犯有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能成立。
法官没有说当庭释放。也许所有人都理所当然地认为——他已是自由之身。佘祥林听完宣判,木木地站起来,走向法庭之后的羁押室。
突然,佘祥林从北京请来的律师张成茂冲上前去,一把抓住佘祥林,喊道:“你被释放了,不需要再进那里了!”法官见状,急忙再补一句:“对,对,你被释放了!”
从此,佘祥林正式被恢复名誉。
自由新生活生活转而开始向他展示美好的一面。
牢狱之苦使佘祥林患上了严重的高血压、心脏病和风湿病,双目几近失明。广东佛山某医院听闻,免费为其治疗。
同时,佘祥林在律师陪同下,开始了和京山县公安局关于赔偿问题的谈判。在谈判过程中,佘祥林“表现出惊人的冷静和淡定,该表态的时候就表态,从无争执和过分激动”。张成茂律师将此归功于佘祥林本人的聪明和牢狱生涯历练出的成熟。
10月,佘祥林拿到了京山县公安局和荆门市中院的国家赔偿金,共计90多万元。
11月,他在旧居旁盖起了一栋平房,给年迈的父亲居住。
自由之后,佘祥林开始了其媒体明星的生活。5月份,他受凤凰卫视之邀到北京录制节目,平生第一次坐飞机飞上了天。
司法因之而动
从5月开始,京山县、荆门市、湖北省的政法委,层层召开佘案检思会。荆门市委政法委黄副书记告诉记者,会上他们强调树立“以人为本、疑罪从无、公正执法”的执法理念,要求程序与实体并重、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
6月,荆门市公安机关对2003至2004年涉及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和超期羁押的案件进行全面清查,158人被解除上述强制措施。全市的法院系统对2003至2004年办结、当事人认为裁判不公或者领导交办的案件进行检查,举行瑕疵案件剖析会。
相关硬件建设已迅速进行。荆门市检察院政治部的陈主任对记者说,全市很多区县都在建设办案专房、完善录音录像设备。京山县公安局的审讯录像设备也已就绪。
湖北法院系统就佘案开展了讨论会,重申1997年刑诉法确立的“疑罪从无”原则。
5月16日,湖北省高院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对“杀妻骗保”的被告人王洪武和王洪学兄弟作出了终审无罪判决。王洪武被释放时,看守所警察说过这样一句话:“这个案子放在以前是根本翻不了的。你们能出去,不但要感谢湖北高院的明察秋毫,还要感谢佘祥林冤案带给你们的影响。”
“疑罪从无”这4个字,曾被牢房里的佘祥林在日记本里写了整整5页,密密麻麻。今天,这个名词因他而广为人知。
荆门市民张女士承认,佘祥林冤案后,她才知道有疑点的案件必须作无罪处理。“之前我一直以为,只要证据足够多,即使存在疑点也应该定罪,否则会让犯罪分子逃脱法网。”
荆门市中院有关人士透露,法院遇到存在疑点的刑事案件时,时常迫于民意压力而在作出无罪判决时迟疑难定。佘案闻名天下,对“疑罪从无”起到了广泛的启蒙作用。
除了全面的整改之外,湖北省委政法委牵头、公检法司国安五家单位于12月21日联合颁布了《关于刑事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该规定要求,司法机关讯问重大案件犯罪嫌疑人必须录音录像,并可以通知其律师到场,还要求对死因不明的尸体应当进行解剖,对相关重要证据应作dna鉴定。
制度上的完善也在全国其他地方相继铺开。
5月1日,四川省高级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厅在全国率先下发《关于规范刑事证据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提出刑讯逼供获得的供词不算证据,重大案件取证需全程录像。北京大学法学院陈瑞华教授认为,该意见中的证人制度如果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将完全改变当前我国司法审判中庭审流于形式的尴尬局面。
自5月开始,北京海淀、甘肃白银、河南焦作3地公安局为防止刑讯逼供,在全国率先启动侦查讯问试验项目。警察提审嫌疑人时,采取律师在场或全程录音、录像的讯问方式。
5月26日,副总检察长邱学强在全国检察机关公诉工作会议上表示,凡是以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方法收集的言词证据,应当作为非法证据,依法坚决予以排除。
7月召开的全国检察长会议上,最高检察院将佘案列入警示教育教材,要求各级检察院认真吸取教训,更新执法理念。
9月,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在第22届世界法律大会的新闻发布会上,专门针对佘案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法学专家、法律工作者们纷纷与“名人”佘祥林接触,将佘案作为评论和研究的对象。
幸与不幸
许多记者提出同一个问题:“你觉得自己是幸运还是不幸?”直到现在,佘祥林还不知如何作答,“有些事情很难用幸和不幸来概括。”
幸与不幸的分量,没有一架天平称量得了。这当中的巨大冲撞和复杂纠结,足以构成一部剧本。佘祥林告诉记者,有导演和他联系过,想将他的经历搬上荧幕。
幸与不幸的个中滋味,也只有佘祥林自己清楚:“旧的包袱卸下了,我感觉又背上了新的包袱。”
佘祥林说,眼疾和全身伤病使他不可能再干农活,11年的监狱生活又耽误了学习其他谋生技能,想做点小生意,又怕摸不透现在的人怎么想。在他的时间世界里,“现在”的参照系是1994年。
“爸爸与外界隔绝那么多年了,在我眼里,他现在就是个小孩子,我不希望他再受到任何伤害。”佘祥林女儿告诉记者。
全国各地的热心人也在关心佘祥林。佘案曝光以后,佘祥林收到了数百封信件,来信的人中有中学生、退伍军人、律师,等等。大伙有的给他打气,有的为他的将来出谋划策。
幸与不幸,佘祥林难以作答;但是,佘祥林不幸的遭遇对中国司法界兴许是件幸事。
11月11日,在一家媒体创刊两周年庆祝会上,佘祥林作为特邀嘉宾发表演讲:“虽然我只是个普通人,却感受到中国民主法制进步的脉动。”
对佘祥林来说,2005年应该是不幸的终结、幸福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