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医疗纠纷新闻
中国法律网 > 医疗纠纷法律 > 医疗纠纷新闻 > 正文
您好,点击直达北京分站>>
该频道下
首页 法制新闻 法律咨询 医疗纠纷律师 常识 案例 文书 贴吧  
 

商丘第一人民医院高价输液器 绕开药费比例限制

中国法律网 来源:互联网 2012-3-14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普通输液器价格一两元,不给病人用;改用价格十几元的高档输液器——

  高档输液器在郑州市以及全省已经销声匿迹一年多了,如今又在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死灰复燃。3月8日、9日,记者在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暗访,证实了一个多月来众多患者的举报皆属实。

  据医政部门介绍:所谓高档输液器,就是价格贵的输液器,专业名称叫“一次性使用精密过滤输液器”;这种输液器质量没问题,的确可以“精密过滤”,但是适用范围比较窄,只有某些药物、某些病人需要使用;如果让所有病人都“奢侈”地使用高档输液器,无疑就是为了追逐利润乱收费;普通输液器价格一两元,高档输液器价格十几元,小医院每年因此会增加利润几十万元,中等医院会有几百万元利润,大医院则有几千万元利润;这种高档输液器在医保、新农合都不能报销,如果使用,必须让患者或家属知道不能报销并且同意使用,2009年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有这方面的相关规定。

  《河南日报》、《大河健康报》早在前年就关注高档输液器。2010年5月21日、8月13日、11月9日的《大河健康报》,11月10日的《河南日报》,就对郑州市的省、市两级医院违规使用高档输液器的现象连续曝光。河南省卫生厅、郑州市卫生局对此高度重视。省卫生厅在全省开展医疗服务价格大检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郑州市卫生局决定:对有关医院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并责成医院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同时向使用过精密过滤输液器的患者退还费用。

  今年春节以后,本报多次接到商丘市患者举报。3月8日、9日,记者在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暗访到下列情况:

  这里使用的高档输液器,价格13.55元,比2010年郑州使用的还贵5元多;

  儿科2床的患者正在输液,用的就是高档输液器,患儿的母亲说,一周来,一直使用这种输液器,不知道多少钱一个,不知道是自费,因为护士没说;

  儿科一病区抢救室3床的患儿,正在做吸氧治疗,家长说,他的孩子用的也是高档输液器,3月7日当天就用了两个;

  心内科二病区的29床、30床、31床、43床、59床的患者正在输液,用的全是高档输液器,他们也都不知道高档输液器的价格,也不知道能不能报销,其中一位患者的家属说,现在看病叫“求医”,难得很,俺们即使知道高档输液器不能报销,也不敢不用,惹恼了医院,给你开张大检查单或者大处方,那就不是多花十三块五毛五分了,说不定会让你多花一千三百五十五元。

  普外科一病区的31床、32床正在输液,用的也是高档输液器。

  患者被用了高档输液器,那么肯定就不再用普通输液器了,然而,住院“一日清单”却显示两种输液器的收费。记者查看了儿科一病区住院号为“0366512”患儿3月7日的“一日清单”:“精密过滤输液器”(这就是高档输液器,显示的收费编码是1200000034)13.55元;“小儿住院静脉输液”(这包括普通输液器费用、针管费、扎针费)6元。这显然是重复收费、多收费、乱收费。这是为什么呢?

  原来,普通输液器的收费是经过卫生和物价部门批准的,是输在电脑里去不掉的,不想收也得收,只好照收不误,而高档输液器的收费是新增加的,最想收的就是这个费用。于是就形成了重复收费。记者不禁要问:高档输液器的收费,是医院擅自增加的?还是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呢?

  关于住院“一日清单”,本该让患者或家属签字的,但是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却没让患者或家属签字。今年2月1日起开始执行的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卫生厅《关于规范和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一日清单”制度,住院病人当天发生的费用按明细项目逐笔登记,一式两份,一份交患者保管,一份经患者或其家属签字后记账。

  高档输液器为什么屡禁不止,死灰复燃?据知情人士透露,高档输液器的底货价为每个3元左右,卖给患者时涨到十几元,这中间既有医院的利润,也有利益链条上相关人员的好处,所以,只要卫生行政部门不管,只要媒体不监督,医院就会热衷于使用高档输液器。还有一个不易看透的原因:近几年,为了逐步解决以药养医的问题,省卫生厅给医院规定了药品收费占医院总收费的比例,不准超过这个比例;高档输液器不是药品,使用高档输液器后,总收费增加了,那么药品收费也就可以相应增加而不突破规定的比例。

  本报告读者:被使用高档输液器,请给记者打电话

  据了解,除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使用高档输液器外,其他市的医院,也有违规使用高档输液器的情况。如果您“被使用”了高档输液器,请与本报记者联系,记者调查落实后,将维护您的利益。本报将一如既往,依靠卫生行政部门,帮助老百姓解决“看病贵”的问题。

上一条: · 医院为保胎孕妇开死胎接生药单 称打印错误
下一条: · 非法鉴定胎儿性 加大惩处力度
  最新医疗纠纷新闻: 
·美议员提案限期要求字节跳动剥离TikTok,
·即日起香港楼市政策全面撤辣
·医疗纠纷,过度维权也违法
·医疗事故的证据如何收集?
·发生医疗纠纷的解决措施
  最新医疗纠纷咨询: 
·医疗事故(0回复)
·武汉医保(0回复)
·武汉医保(0回复)
·起烤瓷牙把基牙起掉一颗(0回复)
·特殊情况下生育险怎么报(0回复)
  北京医疗纠纷律师:   
全部医疗纠纷律师>>
 
全部北京律师>>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网友评论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委托案件
  咨询在线律师 查看律师电话
 
  按专业频道查看法制新闻
民事类
拆迁安置 民商事务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人身损害
工伤赔偿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保险理赔 消费权益 抵押担保
经济类
纳税筹划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个人独资 金融纠纷 经济仲裁
污染损害
知识产权 连锁加盟 银行保险 不当竞争 网络法律
刑事行政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国家赔偿 公安国安 公司犯罪 海关商检 工商税务
公司类
公司诉讼 股份转让 破产解散 资产拍卖
企业改制 公司清算 公司收购
涉外类
海事海商 外商投资 合资合作 涉外仲裁
非诉类
工商查询 资信调查 私人律师 合同审查 常年顾问 移民留学
 
用谷歌搜本站
 
用百度搜本站
 
医疗纠纷新闻
最新
推荐
热点
 
  医疗纠纷视频                    全部>>
胆结石手术引发医疗纠
胡瓜女婿涉整容医疗纠
医护戴钢盔上班只因医
台州某医院医疗纠纷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