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造册后,清算组主要审查申报的债权的形成原因、债权人主体资格、债权数额、是否在诉讼时效期间内等。审查后,制作债权确认登记册,记载审查有效的债权。 债权人对清算组核查债权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清算组重新核对,清算组不予重新核对或者债权人对重新核对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债权,诉讼中应当列公司为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