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根据现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规定,农民进城务工享有的基本权利包括: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之中;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不得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应依法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安排农民工加班加点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用人单位不得向农民工收取定金、保证金或扣留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并依法向农民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农民工依法享有休息休假权利。
农民工维权志愿律师表示,如果农民工的权利受到侵害,要敢于维权,并注意收集保管好相关的维权证据,通过法律途径与用人单位协商、申请仲裁和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维权热线84435688时刻在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