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经巫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偷越边境罪判处被告人向女士拘役3个月,缓刑4个月。
30岁的向女士老家在巫山县骡坪镇,后来嫁到了河南。2008年8月的一天,向女士回娘家探亲,忽然接到在外地打工的妹妹的电话。妹妹说,需要办身份证,但因为离家较远,不能回家亲自拍照办理,便想了个“简单的办法”。让向女士假扮她去办理。办法果然灵,向女士没费多少工夫就把身份证办了出来,身份证上的照片是向女士,名字和身份信息却写的都是妹妹的。给妹妹办完身份证后,身在巫山的向女士想去香港旅游。要去香港,需要办理港澳通行证,向女士本应该找河南当地警方办理,但她怕麻烦,于是又用给妹妹办身份证的方法,办了一个港澳通行证。
2008年12月至2009年4月,向女士以妹妹的名字,先后去香港旅游12次,直到今年被警方发现了漏洞。向女士的行为已构成偷越边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