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公证处:
兹证明我单位(职工或干部)×××(男或女),××××年×月×日出生,生前住××××(详细住址),于××××年×月×日因××××(死因)××××(死亡地点)死亡。
被继承人的妻子(或丈夫)×××,××××年×月×日出生,现住××××(详细住址)。
×××与×××(指死者与其配偶)于××××年×月×日在××镇登记结婚(如解放前结婚的写:在××镇××管区××村按当地风俗习惯结婚),婚后生育有下列×(明确数量)子女:
儿子:×××,××××年×月×日出生,现住××××(详细住址)。
女儿:×××,××××年×月×日出生,现住××××(详细住址)。
被继承人的父亲:×××,××××年×月×日出生,现在情况(如健在的要写详细住址,如去世的要写死亡年月日、详细死亡地点、生前住址等情况)。
被继承人的母亲:×××,××××年×月×日出生,现在情况(如健在的要写详细住址,如去世的要写死亡年月日、详细死亡地点、生前住址等情况)。
现死者的妻子(或丈夫)和子女等人到市公证处申办×××(死者)的×××(什么遗产)事宜。
上级机关加意见(盖章) 所在单位写证明(盖章)
经手人:(签名) 经手人:(签名)
二○××年×月×日 二○××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