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审批单 “报废原因”一栏可参考以下原因填写:
一、超过使用年限。实际使用年限已超过规定使用年限。
二、无使用价值。由于科技的发展已无法适应现代医疗的需要,或影响正常使用,导致检查治疗结果不准确等。
三、无法维修。设备更新速度太快,零配件不再生产,造成无法修理。
四、维修成本太高。由于维修费用太高已无修理必要。
五、其它原因。
固定资产报废手续流程图
1:使用单位到相关资产管理部门(总务或器材)领取《固定资产报废审批单》,并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及资产报废原因,由科室财产管理员、负责人签字。
2:将《固定资产报废审批单》与报废资产实物交资产管理部门(总务或器材),由技术鉴定小组按规定权限审核。
3:将《固定资产报废审批单》交国资办,按规定权限进行审核。
4:将《固定资产报废审批单》交院领导签字或由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