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刑事自诉常识
中国法律网 > 刑事自诉法律 > 刑事自诉常识 > 正文
您好,点击直达北京分站>>
该频道下
首页 法制新闻 法律咨询 刑事自诉律师 常识 案例 文书 贴吧  
 

强制执行的模式有哪些?

中国法律网 来源:中国法律网5Law.cn 2012-10-11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执行文书包括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以及依法应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它们一经确定,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申请人,又称被执行人。申请人是胜诉的一方,被申请人是败诉的一方。执行程序是民事诉讼程序的最后阶段。强制执行的模式有哪些?尽在下文:

  (1)行政机关自力强制执行模式。

  这意味着当行政相对人不履行义务时,行政机关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大陆法系的德、日、奥地利以及我国台湾地区,以前都采取此种模式。其主要理由是:

  行政权的完整性和权威性。行政决定具有执行力,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权是其实施公务所必需和连带的,是行政权完整性和权威性的必然要求;

  行政效率。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程序相对繁琐,个别法院和行政机关合作精神缺乏,严重影响行政效率;

  法院负担。行政强制执行必须申请法院予以实施的话,会大大加重法院的工作负担

  (2)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模式。

  此种模式为英美法系主要国家所采,是其“司法权优先于行政权”传统的体现。主要考虑是:防止行政机关专横的行使执行权力,保障强制执行的公正性,有效维护被执行方的合法权益,无疑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这些国家是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来申请法院予以强制执行的。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从总体上说,英、美等国的强制执行权交由法院行使,但其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亦拥有多种执行手段。

  (3)行政与司法复合模式。

  从各国的当前制度安排上看,一般都是这种复合模式,不过,分歧在于:是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执行为主,申请法院执行为辅的模式,还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为主,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执行为辅的模式。

  就我国《行政诉讼法》66条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来看,我国现阶段的行政强制执行制度应属“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为主,行政机关自行强制为辅”的模式。

  明确规定由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1983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45条规定“当事人对主管机关给予的罚款、吊销职务证书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书之日起15天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主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明确规定由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执行。如《税收征收管理法》第28条规定“欠缴税款的纳税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或者提供担保。未结清税款,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可选择的行政强制执行。如1987年公布的《海关法》第53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海关的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海关可以将其保证金没收或者将其被扣留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变价抵缴,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除此之外,还有一部分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主体。如1998年公布的《证券法》第11章规定了 34项处罚条款,但是并没有规定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机关。有学者认为这是一种约定俗成的立法意识的反映,即此情况属于法律法规未授权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执行权的情形,因而均须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上一条: · 逮捕的执行程序
下一条: · 三大诉讼法管辖权的区别在何处?
  最新刑事自诉常识: 
·国际奥委会谴责俄罗斯:办完全政治化的运动会,
·两部门印发通知:依法打击侵害残疾人就业权益行
·俄乌战争|不堪俄疯狂炮轰,乌克兰撤出防御枢纽
·对判决死刑的案件由哪一级人民法院核准?
·自诉案件的办案程序
  最新刑事自诉咨询: 
·交通事故责任(0回复)
·伤残鉴定(2回复)
·咨询“刑事起诉律师”(1回复)
·诈骗罪(0回复)
·团伙抢劫三次,主犯和从犯会判几年?(0回复)
  北京刑事自诉律师:   
全部刑事自诉律师>>
 
全部北京律师>>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网友评论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委托案件
  咨询在线律师 查看律师电话
 
  按专业频道查看法律常识
民事类
拆迁安置 民商事务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人身损害
工伤赔偿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保险理赔 消费权益 抵押担保
经济类
纳税筹划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个人独资 金融纠纷 经济仲裁
污染损害
知识产权 连锁加盟 银行保险 不当竞争 网络法律
刑事行政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国家赔偿 公安国安 公司犯罪 海关商检 工商税务
公司类
公司诉讼 股份转让 破产解散 资产拍卖
企业改制 公司清算 公司收购
涉外类
海事海商 外商投资 合资合作 涉外仲裁
非诉类
工商查询 资信调查 私人律师 合同审查 常年顾问 移民留学
 
用谷歌搜本站
 
用百度搜本站
 
刑事自诉常识
最新
推荐
热点
 
  刑事自诉视频                    全部>>
自考《刑事诉讼法》
自学考试刑事诉讼法学
刑事诉讼法02
刑事诉讼法01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