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阳县法院在强制执行泾阳县运输公司一起败诉案件的判决时,在没有拿到《资产评估报告》的情况下,竟然仅凭《资产评估报告》的草稿,就将该公司的土地拍卖了,导致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不满。而今,政府只好出面欲“赎”回被拍卖的国有资产。 惊讶 法院拿评估“草稿”卖土地 2003年,泾阳县法院在强制执行泾阳县运输公司一起败诉的判决时,准备强制拍卖该公司的土地。因泾阳县运输公司属国有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拍卖前先要对拍卖的资产进行评估。当年8月6日,泾阳县法院委托咸阳大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资产评估。当月,泾阳县法院从大洋公司将评估草稿要走,匆匆委托一家拍卖公司将运输公司的土地拍卖了,导致泾阳县运输公司部分职工不满,他们认为土地被贱卖了。 奇怪 报告上评估师没有盖章 7月12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泾阳县国有资产办公室主任白武生和副主任张志民,恰好两人还在大洋公司任注册评估师,当初就是大洋公司让他们两人评估被拍卖的土地。他们说,当初将评估报告的草稿交给法院征求意见时,没有将草稿还给他们,法院便拿着草稿委托拍卖公司将运输公司的土地拍卖了。12日,记者见到了这份草稿,该草稿上没有两位注册评估师的印章。他们说,显然草稿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张志民还告诉记者,按规定,财政局要对该报告程序、评估方式等环节进行监督审查,但到目前泾阳县法院没有这样作。 无奈 财政局准备赎回这块土地 12日,记者采访了泾阳县法院主管执行的副院长李益民,他承认当初是他委托大洋公司进行评估的,但评估最终结果他不知道。他同时表示,此事要一查到底。 13日,泾阳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佘战军说,《资产评估报告》上确实没有注册评估师盖章。佘战军说法院又不懂《资产评估报告》。但记者了解到,就是这块被拍卖的土地,已经过户给了买受人。 据了解,申请执行方仍然没有从法院拿回拍卖土地后应得的赔偿,而被执行方认为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程序违法,所以拒不全部交出被拍卖的土地。7月12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在泾阳县政府的协调下,该县财政局准备从买受人手里赎回这块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