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广州、温州等地将“8888”等吉祥车牌号实行拍卖后,近日,山西省太原市展开第二次机动车吉祥号牌面向公众公开拍卖工作。这一次,50个吉祥号牌共拍得183.9万元。加上2006年11月首次竞价拍得的450.1万元,汽车吉祥号牌这块资源为太原财政赚得了634万元。 据了解,太原市政府宣布汽车牌号的拍卖所得将全部缴入市财政专户,用于筹建设立道路交通事故救助金等公益事业。但是,伴随着吉祥车牌号竞拍在各地蔓延之势,社会争议也是愈拍愈响:政府拍卖吉祥车牌究竟是规避暗箱操作、“劫富济贫”的公平之举?还是政府利用公共资源弥补自身工作不足的越轨之作?拍卖车牌号是市场需要 据了解,在拍卖前,大部分地区的车牌号都是随机选号。通常是选到吉祥号的满心喜欢,选到“不吉利”号的怨天尤人。由此在选号的过程中免不了拉关系、走后门,暗箱操作,这种行为很难从根本上杜绝。大街上高档豪华的小车,有身份有地位人士坐的车,后面不是8,就是6、9,如此的暗中交易很容易滋生车牌腐败。把暗的改为明的,把稀缺改成拍卖竞争,增加透明度,有利于公平、公正的办事原则,也有利于防止腐败。 另一方面,拍卖还使这部分社会公共资源得到了合理配置。汽车牌号的拍卖所得将全部缴入市财政专户,用于筹建设立道路交通事故救助金等公益事业,真正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因此,有不少人士认为拍卖车牌既能满足富裕车主的心理需求,又能为交通事故应急处理提供社会资金,是一举两得的慈善之举。 有关专家也曾这样评论:“吉祥车牌号和吉祥电话号码一样,是一个市场化的产物,既然有市场,又没有法律上的限制,因此,政府是可以拍卖的。同时,从拍卖的社会后果看,这也是一件好事。因为它吸纳了社会上一些富有人士的资金,并用于公益事业。” 拍卖争议不断 对吉祥车牌号的拍卖,反对之声也不绝于耳。不少人认为,将拍卖所得用于交通事故救助,这无疑是一件好事。但是,车牌号作为公共资源,政府将其中所谓靓号拿出来进行拍卖,有滥用权力之嫌。另外,怎么来监督这笔钱真正用在刀刃上也很让人担忧。 山西省一位律师认为,小汽车牌号竞价发放总体虽说是一件好事,但经不起法理的推敲。首先,任何车牌号都是一种公共资源,其所有权不属于政府,它应当遵守一定的规则,按照先后次序,发放给公众。政府如果将其进行拍卖,就等于是拿公共资源从事了商业交换行为,那么,从事这种交换,政府的权力又从何而来?因为对政府权力来讲,法无授权即禁止。允许车牌拍卖与国家规定明显不符:公安部于2003年推出的30条便民措施中规定,所有车牌号码一律输入计算机,实行电脑公开自动选号;而国家发改委出台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也规定,除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外,任何单位不得对汽车消费者强制收取任何非经营服务性费用。此外,在我国的道路交通法中,政府没有车牌拍卖这种法律授权。惟一能看到的是《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17条规定:“小型客车号牌号码可以采用公开竞价的方式实行有偿使用”,“公开竞价所得价款全部用于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其他省市的拍卖行为在缺乏国家立法依据的同时,甚至连地方立法依据都没有。 其次,进行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交通事故救助本身,就是政府工作的范畴,是政府的职责所在,如今,政府拿拍卖车牌号这一公共资源所得资金,弥补自身工作的不足,其本身就是政府失责的表现。 此外,数字本身没有任何意义,拍卖吉祥号码容易让人想到宣扬迷信。另一方面,拍卖使有钱人可以随心所欲地挑自己喜欢的号牌,而没钱的人却被剥夺了原来有可能通过随机选号获得好号牌的机会,从这个角度来讲也有失公正。关键是进行规范 虽然争议不断,但吉祥车牌号拍卖却有遍地开花之势。目前,湖北、广西、甘肃等地都已实施或酝酿实施吉祥车牌号拍卖。吉祥车牌号竞拍,在反对声中也获得了不少专家学者的理解和支持。有专家就认为,吉祥车牌号竞拍开启了“公私合作”的行政理念。这种做法,不是政府利用公共资源和私人之间达成的买卖交易,而是政府在不损害其他人利益情况下,对为社会公共利益作了贡献的人给予一定回报。“公私合作”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在拓宽了政府筹集交通事故救助金渠道的同时,也有利于鼓励和号召大家为社会公共利益多作贡献。 吉祥车牌号竞拍不属于行政许可范畴,也就谈不上说是政府滥设许可、乱收费。竞拍吉祥车牌号所得是用于城市道路交通建设和交通事故救助,是为了达到社会公共利益目的,从这个性质上来讲,对拍得吉祥车牌号的人来讲,他为吉祥车牌号支付的金钱带有一定的捐献性质,而政府给予他吉祥车牌号可以说是对其捐助行为给予的一定奖励,是其对社会公益事业作出贡献的一种回报。但关键是,政府必须对吉祥车牌号拍卖行为进行必要的规范,不是什么都可以用来拍卖,范围不应太宽,要有一个标准对其加以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