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婚姻家庭案例
中国法律网 > 婚姻家庭法律 > 婚姻家庭案例 > 正文
您好,点击直达北京分站>>
该频道下
首页 法制新闻 法律咨询 婚姻家庭律师 常识 案例 文书 贴吧  
 

因子女姓氏问题引发的离婚案件

中国法律网 来源: 2011-8-2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案情】

小李是独生女,婚前小李和丈夫已跟父母商议过,婚后所生子女随小李姓。儿子满月后,小李按婚前约定给儿子取了名字,并拿丈夫的身份证托小李父亲去办理了儿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及入户登记。可此后丈夫及家人对此耿耿于怀,总是逼小李去派出所更改儿子的姓氏。小李据理力争,双方不免争吵。现丈夫威胁说如果不改儿子同他姓就要起诉离婚,而且不管小李母子俩。现小李被迫回娘家居住了。请问,如果丈夫起诉离婚,小李不同意,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吗?丈夫不付孩子的生活费怎么办?

【评析】

我国《婚姻法》第22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子女的姓氏应由父母协商决定,一旦确定一般不应改变。子女年幼时,若父母协商同意更改子女的姓氏的,应予准许;若子女已成年或有识别能力时,应征求子女的意见。但不论子女随父或母姓,子女与父母的血亲关系都不因此受到影响。父母都依法有对子女承担抚养教育的义务,不得因姓氏的问题而免除法定的抚养教育责任。

虽然小李与丈夫婚前协商了孩子出生后随李姓,儿子也起名入了户口,如果因此导致夫妻感情恶化,与亲属关系紧张,则应慎重对待和认真考虑这个问题,妥善化解和处理因儿子姓氏引发的不利因素。小李丈夫也不能因此拒绝承担儿子的抚养和教育义务。如果小李丈夫起诉离婚,小李不同意离婚,法院只能查明和认定他们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并会依法调解。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依法准予离婚;否则不准离婚。

上一条: · 离婚理由:一方无生育能力是否侵犯另一方的生育权
下一条: · 婚前财产分割方法
  最新婚姻家庭案例: 
·男方离婚起诉书
·什么情况下可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探望权在什么情况下中止?
·起诉重婚罪需要什么证据?
·军人结婚登记是否有特殊程序?
  最新婚姻家庭咨询: 
·起诉离婚该判决是否公正合理?(0回复)
·如何取证(0回复)
·关于合法休假(0回复)
·结婚(0回复)
·独生子女办理条例(0回复)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全部婚姻家庭律师>>
 
全部北京律师>>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网友评论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委托案件
  咨询在线律师 查看律师电话
 
  按专业频道查看法律案例
民事类
拆迁安置 民商事务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人身损害
工伤赔偿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保险理赔 消费权益 抵押担保
经济类
纳税筹划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个人独资 金融纠纷 经济仲裁
污染损害
知识产权 连锁加盟 银行保险 不当竞争 网络法律
刑事行政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国家赔偿 公安国安 公司犯罪 海关商检 工商税务
公司类
公司诉讼 股份转让 破产解散 资产拍卖
企业改制 公司清算 公司收购
涉外类
海事海商 外商投资 合资合作 涉外仲裁
非诉类
工商查询 资信调查 私人律师 合同审查 常年顾问 移民留学
 
用谷歌搜本站
 
用百度搜本站
 
婚姻家庭案例
最新
推荐
热点
 
  婚姻家庭视频                    全部>>
无处安身的爷爷
江苏未婚妈妈网上拍卖
荒唐的报复
婚姻变奏曲·致使的怀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