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民商事务新闻
中国法律网 > 民商事务法律 > 民商事务新闻 > 正文
您好,点击直达北京分站>>
该频道下
首页 法制新闻 法律咨询 民商事务律师 常识 案例 文书 贴吧  
 

8旬老人养老院遭捆绑 护工称防摔下床

中国法律网 来源:合肥在线 2011-8-2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8旬老人养老院遭捆绑 护工称防摔下床(图)

记者暗访时发现这位老人双手被绑在床边

为了能让年近80岁的老父亲得到更好的照料,林先生(化名)和几个同是上班族的兄弟姐妹,就把老父亲送到了合肥九久夕阳红老年公寓。可没想到,有一次,从北京回来的林家老三,因为白天有事就选择晚上去看望父亲,却发现父亲在老年公寓遭遇“捆绑”。

这让老人的儿女们很难接受,第二天就上门去讨要说法。可对方的解释却是,这是一种护理上的“约束”措施,是为了防止老人睡觉时翻下床摔伤或者在意识不清醒下抓伤自己。

那么,这样的做法究竟是否合理?是不是还有更人性化的做法呢?

■市民诉说

年近八旬老父老年公寓遭遇捆绑

据林先生来电反映,由于他和三个兄弟姐妹都在外面工作,无法照料78岁高龄的父亲,便想着把老爷子送到老年公寓去安度晚年。

2010年初,他和兄弟姐妹得知合肥九久夕阳红老年公寓很上规模,软硬件在合肥也数相当好的,当时他们就想把老爷子送进这样的老年公寓,希望老人家能得到很好的照料。

于是,2010年7月,他和兄弟姐妹经过商量后,将父亲送到了合肥九久夕阳红老年公寓,每月交1380元的基础护理费用,让父亲在老年公寓的护理部接受照顾。“由于只有周末有时间,兄弟姐妹都是周末白天到公寓陪伴父亲,期间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林先生说。

2011年6月底的一天晚上,林先生的三弟从外地回来,于是就赶去看望父亲。但是,到了老年公寓他却发现,父亲躺在床上,双手伸直被绳子绑在床的两边,身体不能动弹。三弟当即询问照顾老人的护工,被告知,因为担心老人夜晚从床上摔下来,一直都是从晚饭后17点多绑到第二天早上6点多,已经持续了20多天。

随即林家老三和护工交涉,不允许捆绑老人。在被答复不会这样做了后,三弟离开了公寓。但是,听说这一事后,林先生不放心,第二天晚上和弟弟再次来到公寓,结果发现,父亲依然被绑在床上。气愤的林先生当即和公寓工作人员交涉,但被公寓方告知,院长不在,要第二天白天到老年公寓商谈。

林先生说,第二天上午见到老年公寓院长时,对方解释,对老人进行的束缚是一种护理上的“约束”措施,是为了防止老人睡觉时翻下床摔伤或者在意识不清醒下抓伤自己。公寓里像林先生的父亲被绑住的还有20多人,所以院长称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如果家属实在不愿意,他们就不再进行“约束”,但是发生意外,要其家人责任自负。

对于这样的解释,林先生不能接受。“这里是给老人颐养天年的地方,怎么能绑着他呢?我们交钱就是想给老人带来有人照顾的生活,怎么能为了减轻他们的照顾责任,而如此对待老人?”

林先生告诉记者,父亲今年快80岁了,精神是正常的,只是大小便失禁。他自己也说“前两天因为约束带的原因还和护工发生了争执,自己不想被绑”。

事发后不久,他们就将父亲接出老年公寓,送往医院进行护理。

■记者暗访

遭“捆绑”的老人还不止一个

为了弄清事情的真相,记者对老年公寓进行了两次暗访。

第一次是在6月28日21时许,记者以看望老人的名义,进入了老年公寓。进去之后,记者就开始在每层楼的房间内查看,可不知是何缘故,原本林先生所说的老年公寓晚上并没有太多的护工护理老人,可是记者看到的却是每层都有几个护工在不停地走动。

每个护工只要看到记者走进房间,上前就有些警惕地问,“你是看哪个老人的?在哪个房间?”记者对此只能搪塞几句,然后离开。在五楼靠近中间楼梯的一间房内,记者看到了一位老人双手被绑在了床的边缘。看到记者走进房间,老人的眼睛直直地望着记者。

第二次暗访是在7月12日的晚上20时50分许,这次看到的基本上和第一次看到的一样。

■当事方解释

老年公寓称是经过家人同意的

7月22日,记者再次来到该老年公寓,院长谢芬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对于之前林先生反映的情况以及记者看见的情况,谢芬表示的确有老人被约束带绑着,而且至少有10个以上。

对于林大爷被绑一事,谢芬解释,由于之前林大爷摔过一跤,他们才用约束带约束的,并且是经过林大爷的女儿、儿子同意的,他们也看见过,只有林大爷三儿子不知道。

“第二天晚上林大爷三儿子又来了,对我们护工发火了,还拍下了照片,当时我就说,我们做得不好可以改,你不希望约束我绝对不会再约束的,但这其中的风险你们自己承担。”谢芬说。

对于院长说用约束带绑老人家是经过林先生姐姐同意一事,林先生的姐姐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自己从来就没有同意让他们绑着老人。

而对于其他老人被“捆绑”的情况,谢芬解释,由于该老年公寓不仅接收生活能完全自理的老人,也接收一部分需要护理的老人。这些老人可能是行动不便者,也可能是意识不清者。

“这些老人容易在睡觉时翻下床或者乱抓自己,所以护理人员为了防止老人在睡梦中摔伤或将自己抓伤,采取护理中‘约束’的措施,将老人的双手固定,但并不是死死捆绑或一直约束,晚上每隔2小时护工都会帮老人翻身、放松,而且有些约束带也是老人们的家人自己带来的。”

不过提到这些约束方式,谢院长承认,之前都是口头告知老人家属,经过同意才使用的,没有任何证据。

谢芬表示,自从林先生父亲的事情发生后,他们已经陆续让老人们的家属签下同意书,以避免再次发生类似的矛盾。

随后,谢芬还让工作人员将老人们签下的同意书拿给记者看。

记者看到,一共有8份同意书,署名日期最早的是7月14日,最晚的是7月16日。

而在老年公寓内,记者还采访了一位被约束老人的家属,该家属称确实是这样的。

■部门说法

不提倡这样来约束老人

为了弄清楚老年公寓使用约束带到底合不合理,记者又采访了九久夕阳红老年公寓的上级主管单位瑶海区民政局。据工作人员池恒介绍,这件事情他们事前也知道,并且前去老年公寓进行了调查,但了解到老年公寓老人的实际情况以及老年公寓还和老人的亲属签订了协议书后,他们就没再过多干涉。

至于合不合理,池恒说:“我们并不提倡用这种约束带来约束老人,但到底合不合理不好说,因为没有明文规定到底是该用还是不该用。从人道主义上说肯定是不合理的,也说不过去。可从老年公寓方面来说,因为有时他们护工也不够,也不能12个小时一直都看着,护工看不过来,就不得不这么做,而且不用这个带子,老年人也不安全。”

■市民质疑

难道不能更人性化些吗

关于老人在老年公寓遭遇约束带捆绑一事,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市民。

“不可能吧?老年公寓都是自己掏钱让老人住进去安享晚年的,怎么会出现这种状况呢?”市民鲍女士听说有这种事情后,第一反应就是吃惊,然后反问道:“难道老年公寓除了捆绑老人之外,就没有更人性的做法吗?”

有市民认为,捆绑老人以防意外,老年公寓这样照顾老人是种“偷懒”行为,是怕老人万一发生意外,既怕担责又想省事,才想出这种方法。

而市民唐先生听说此事后,除了吃惊之外,还给出了建议:其实老年公寓可以在床边安装一个可以固定和活动的护栏,这样就算老人夜里无意识地翻身也不会掉在床下了;而对于老人抓挠自己的问题,也是可以通过一些人性化的途径解决的,完全没有必要把老年人绑起来。

上一条: · “网瘾基因”被批伪科学 调查称仅是商业噱头
下一条: · 9岁男孩23楼欲轻生获救 因被父亲逼报补习班
  最新民商事务新闻: 
·“历史最高!”金价每克逼近650元,有人火速
·专心医美,福瑞达拟转让旗下装饰公司,继续出清
·美国普利策新闻奖得主赫奇斯:美国不希望俄乌冲
·电动车需求减弱:特斯拉对手今年产量目标不及预
·已婚女子装单身骗走6名相亲男50多万,获刑十
  最新民商事务咨询: 
·物业收费不合理(0回复)
·怎么样办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0回复)
·对公帐号不能注销,法人是否要负法律责任?(1回复)
·国家对买房人有何规定(1回复)
·试用期三天没工资合理吗(1回复)
  北京民商事务律师:   
全部民商事务律师>>
 
全部北京律师>>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网友评论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委托案件
  咨询在线律师 查看律师电话
 
  按专业频道查看法制新闻
民事类
拆迁安置 民商事务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人身损害
工伤赔偿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保险理赔 消费权益 抵押担保
经济类
纳税筹划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个人独资 金融纠纷 经济仲裁
污染损害
知识产权 连锁加盟 银行保险 不当竞争 网络法律
刑事行政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国家赔偿 公安国安 公司犯罪 海关商检 工商税务
公司类
公司诉讼 股份转让 破产解散 资产拍卖
企业改制 公司清算 公司收购
涉外类
海事海商 外商投资 合资合作 涉外仲裁
非诉类
工商查询 资信调查 私人律师 合同审查 常年顾问 移民留学
 
用谷歌搜本站
 
用百度搜本站
 
民商事务新闻
最新
推荐
热点
 
  民商事务视频                    全部>>
民商法特殊的商标侵权
民商法迟来的房产证
触电的小偷
[法律讲堂]劳动维权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