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遗产继承常识
中国法律网 > 遗产继承法律 > 遗产继承常识 > 正文
您好,点击直达北京分站>>
该频道下
首页 法制新闻 法律咨询 遗产继承律师 常识 案例 文书 贴吧  
 

自愿继承和直接继承

中国法律网 来源: 2011-7-7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自愿继承和直接继承

  我国《继承法》所规定的继承制度是自愿继承和直接继承的制度。自愿继承是指继承人可以由自由选择接受继承或放弃继承。现代世界各国继承制度均以自愿继承为原则。为贯彻自愿继承的原则,各国继承法均没有接受继承和放弃继承的制度,赋予继承人以选择的权利,继承人可以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的前提下,选择接受继承或放弃继承。我国《继承法》也设立了接受继承和放弃继承的制度。该法第2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可以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从而放弃对遗产的继承。没有作出放弃继承表示的,就被认为是接受了继承。

  我国《继承法》还实行直接继承制度。直接继承指的是继承开始以后,继承人直接继承被继承人遗产,而不须经过遗产管理人或其他机关的继承制度。英美等国与我国不同,实行间接继承制度。也就是继承开始后,遗产先不归属继承人,而是由遗产管理人或其他法定机关进行清算,然后才将遗产分配给继承人的继承制度。在间接继承制度下,继承人继承的是经过清算的纯粹的财产,不必负担为被继承人清偿债务的义务。由于我国实行直接继承的制度,所以在继承开始后,如果被继承人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继承人就直接按照遗嘱的指定取得遗产,如果没有遗嘱,继承人就应按法定继承的原则,本着互谅互让、团结和睦的精神分配和取得遗产。只要不产生继承纠纷,继承就不必经过法院或其他组织而直接进行。

上一条: · 财产继承的相关法律知识
下一条: · 继承的程序和遗产的处理
  最新遗产继承常识: 
·什么样的情况下,遗嘱无效?
·私生子遗产继承案中包二奶的代理权问题
·代位继承
·遗嘱继承纠纷
·遗嘱继承房产纠纷
  最新遗产继承咨询: 
·遗嘱(0回复)
·遗嘱?(0回复)
·关于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0回复)
·这样的遗嘱成立吗?(0回复)
·民事(0回复)
  北京遗产继承律师:   
全部遗产继承律师>>
 
全部北京律师>>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网友评论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委托案件
  咨询在线律师 查看律师电话
 
  按专业频道查看法律常识
民事类
拆迁安置 民商事务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人身损害
工伤赔偿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保险理赔 消费权益 抵押担保
经济类
纳税筹划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个人独资 金融纠纷 经济仲裁
污染损害
知识产权 连锁加盟 银行保险 不当竞争 网络法律
刑事行政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国家赔偿 公安国安 公司犯罪 海关商检 工商税务
公司类
公司诉讼 股份转让 破产解散 资产拍卖
企业改制 公司清算 公司收购
涉外类
海事海商 外商投资 合资合作 涉外仲裁
非诉类
工商查询 资信调查 私人律师 合同审查 常年顾问 移民留学
 
用谷歌搜本站
 
用百度搜本站
 
遗产继承常识
最新
推荐
热点
 
  遗产继承视频                    全部>>
遗产继承 六岁女孩告
病床上的遗嘱
妈妈的房子
[法律讲堂]继承风波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