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赵先生是某建筑公司总经理,收入颇丰,经常以财物接济他人。其子不学无术,常与赵先生发生争执。在一次争执后,赵先生的儿子以自己是赵先生合法继承人,赵先生将财物随意赠给他人侵犯其权利为由,将赵先生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决其实现继承父亲遗产的权利。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