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世纪二十年代,在段祺瑞任临时执政的北洋政府统治后期,军阀政治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全国各地的大大小小军阀,或相互攻打,滥行杀伐;或盘踞一方,横征暴敛,搞得生灵涂炭,民生哀怨。在这些军阀中,割据山东的军阀张宗昌的恶行,尤其值得一提。在他统治山东期间,竟然无辜枪杀了当时的山东高等审判厅厅长张志。
张宗昌其人
张宗昌,字效坤,山东掖县人。少年时代,他混入本地土匪之中。1899年,张宗昌闯关东去修筑铁路,增长了不少见识。后来,他又回到家乡一带,拉起一支人马,继续当土匪。1911年武昌起义后,张宗昌投靠山东民军都督胡瑛,随后又在上海陈其美的部下当团长。1913年二次革命爆发后,他改投直系军阀冯国璋。但由于是土匪出身,他遭人歧视,在直系混得不如意,后又投靠奉系军阀张作霖,1924年第二次直奉战争后入据山东。1925年至1928年,是张宗昌生平中最为得势的年代。多年来一直寄人篱下的他,终于占据了山东、河北和江苏的一部,成为国内最有实力的军阀之一。而且,大字不识一箩筐的他,竟然当上了山东督办兼山东省省长。
张宗昌在山东统治期间劣迹斑斑,臭名昭著,“狗肉将军”和“混世魔王”的称号,就足以显示人们对他不满的程度。从1925年张宗昌任山东督办兼省长以来,各种苛捐杂税和摊派,几乎无日不有,搜刮之酷烈,无人能及。除了搜刮以外,张宗昌还公开地走私贩毒,而且干得肆无忌惮。对于张宗昌的所作所为,山东百姓怨声载道,但人们只是敢怒而不敢言。
此时,有一个人挺身而出,对张宗昌的贪婪敛财以及苛政淫威予以制止。他就是时任山东省高等审判厅厅长的张志。
张志被冤杀
张志,字易伍,出生于四川。在清末留学热潮中,他与众多有志青年一起赴日本留学,在日本帝国大学法科学习法律。学成回国后,恰逢清末司法改革,他因精通法学而得到朝廷的任用,从而在司法界初露头角。民国成立后,张志继续以饱满的热情活跃在司法领域,先后任浙江、安徽、湖北、山东等省的司法长官。在任的二十多年期间,他谨慎执法,慈厚为怀,是司法界不可多得之人才。
张志对张宗昌在山东的苛政淫威深为不满。他认为,自己掌握一省的司法之权,不能坐视百姓惨遭蹂躏。他曾多次对张宗昌“晓以法理,进以仁言”。然而,张宗昌不但听不进去,反而非常恼恨。而令张宗昌更加不能容忍的是,张志竟然敢在他这个太岁头上动土。
有一次,张宗昌的一个属下,在为他贩卖走私物品时被抓。张宗昌多次派人向张志暗示,示意他尽快放人。但张志却佯装不知,然后将张宗昌的这名属下问罪判刑。不仅如此,还把张宗昌暗中开设的大烟馆和违法的当铺,也都借助法律武器将他们全解散了。这件事令张宗昌感到异常难堪和恼火。张宗昌的其他强买强卖行为,也遭到了张志及其他法官的坚决抵制。在一般人看来,张志的所作所为,实属职责范围内的正常举动,毫无个人恩怨在内。但在张宗昌眼里,张志的这些行为完全是针对自己的,是专门跟他过不去。因而他视张志为眼中钉、肉中刺,总想寻机报复,以泄私愤。无奈张志平日廉洁自守,办事谨慎,张宗昌一直无机可乘。
1925年10月,奉军将领张作霖在与孙传芳部队展开的奉浙战争中失败。之后,张作霖任命张宗昌为江苏善后督办。12月,张宗昌率军沿津浦路南下,准备收复江苏。出于战争的需要,张宗昌在山东发布了戒严令,宣布山东为戒严地域,驻军司令掌握戒严地域的一切行政和司法事务管辖权。这就意味着,以驻军司令为首的军事机关,实际上取代了普通司法审判机关,普通的平民百姓犯法也要按照军法论处。戒严令的上述内容,严重侵犯山东各级审判厅的司法审判权。身为山东高等审判厅厅长的张志,出于维护法权的目的出面力争,这使得张宗昌长期以来对于他的积愤终于爆发了。
1925年12月5日夜,张志在济南住宅内被张宗昌密令逮捕,随后被送入军署,罪名是“有通敌之嫌疑”。在这一关系重大的案件中,军阀根本不容涉案人声辩,也没有经过任何侦查、起诉和审判程序,就宣告对张志处以极刑。第二天早晨,张志就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面对刽子手,张志愤然留下了“士可杀,不可辱”的临终遗言,表现出一副大义凛然的气概。随后,刽子手行刑,子弹从后脑入,前额出,张志倒地身亡。但他双目未瞑,嘴巴微张,似乎是向世人诉说着自己的冤屈。
高等审判厅厅长被无辜冤杀,这无疑是中国司法史上最痛楚悲怆的记忆。
军阀查办军阀
张志惨遭杀害的消息传出后,山东百姓无不为之骇然落泪,司法界同僚也义愤填膺。首先站出来为张志鸣不平的,是浙江高等审判厅厅长陈福民、高等检察厅检察长陶思曾及全省法官。他们分别致电司法总长、大理院长、总检察厅检察长,希望他们能够主持公道,从严查办。又分别致函各省高等审检厅,希望共同电请临时执政府查办杀人凶手,为张志鸣冤。
随后,江苏、江西等省高等审检厅也一致主张,要政府查办凶手以伸张正义。最后,上海、北京司法界倡议全国司法界团结起来,为张志鸣冤。他们在倡议书中对张志给予极高的评价,认为张志既是为维护法权而死,又是为救护民命而亡。为告慰地下之幽灵,洗雪人间之奇冤,他们认为,一面须由法界当局通电全国司法机关,依法申诉;一面须由民众团体,本诸良心公道,互为声援。也就是说,社会各界要团结起来,共同向执政当局施加压力,非得将张宗昌依法惩治不可。
在社会各界,尤其是司法界的舆论压力之下,时任临时执政的段祺瑞也不得不有所表示。他在通电中声称,张志系中央任命之高级法院法官,而山东督办张宗昌竟敢任意残害,实属藐视国家法令的狂妄之举,因此下达查办杀人凶手的命令,表示要对张宗昌严行查办,以肃纲纪。 在张志被杀不久后,段祺瑞即派国民军二军师长李纪才前往山东查办此案,然而却迟迟没有结果。随后,他又特命河南省军务督办岳维俊为查办专使,仍是不见下文。从表面上看,临时执政府对于张宗昌枪杀张志一案似乎还算重视,但事实上,临时执政府的两次查办令都是一纸空文。因为天下的军阀都是一丘之貉,派军阀去查办军阀,不过是欺骗国人的一种手段而已。
法界同仁的哀思
在要求政府查办杀人凶手的同时,为表示对英烈的深切哀思,各地司法界人士先后为张志召开了盛大的追悼会。最先召开追悼会的是安徽省。因为张志曾任安徽高等审判厅长多年,在任期间,办事稳重,为人和蔼可亲,深得同僚敬仰。尤其是现任高等审判厅长袁凤曦与张志共事年久,交谊甚厚。在得知张志被杀的消息后,皖省司法界人士悲愤异常,袁凤曦更是悲痛不已。他招集安徽高等、地方审判检察四厅在职人员,议定于1926年1月22日在西门外地藏庵内为死去的故友开追悼会。张志生前对佛学颇有研究,在皖省任高等审判厅长时,时常到地藏庵参加讲经会,所以此次追悼会地点就选在地藏庵。
经过充分准备,追悼会如期举行。上午10点钟左右,高等、地方审判检察四厅人员纷纷前来悼念。张志的灵位设在地藏庵内左厢房,灵前供着鲜花果品,并悬挂多幅挽联。开会时所有人员排列开来,分别向灵位行三鞠躬礼,然后由袁凤曦宣读祭文,追溯张志的生平事迹和他为司法事业做出的贡献。读到最后,袁凤曦已是泣不成声,其他与会者也热泪纵横。整个追悼会庄严而隆重,显示了皖省司法界对这位为维护法权而付出生命代价的烈士的深切哀悼。追悼会结束后,上述四厅人员还纷纷捐款,并请僧人诵经七日,为张志超度。除了安徽外,山东、浙江、湖北等也纷纷召开追悼会,悼念这位法界同仁。
司法界所做的另一件事情就是帮忙料理后事。他们一面帮着张志家人将其安葬,一面将其生平事迹汇编成文,交付国史馆为其立传,以便使这位英年早逝的同僚名垂青史。在安葬张志的过程中,人们发现张志身后异常清贫。虽然在任二十多年,并多年担任高等审判厅长职务,但临终之时,家徒四壁,甚是清苦。更为凄惨的是,家中尚有八旬老母和年幼的孤子,其情其景,令人叹息。为尽同僚之情谊,各地司法界人士自动捐款,以解燃眉之急。同时敦促政府按照《文官恤金令》给予遗族恤金,以抚恤家人。他们的这些作为,也算是告慰了亡者的在天之灵。
张志被枪杀事件在当时曾轰动一时,但最后不了了之。张宗昌未受到任何处置,依旧逍遥法外。这个事件虽然已经过去八十多年了,却仍然值得人们深思。一方面,土匪出身的山东督办兼省长张宗昌的这一恶行,似乎符合一个得势军阀狂妄之极的军阀逻辑,是当时军阀统治时期混乱局面的真实写照;另一方面,留学归来的山东省高等审判厅厅长、司法界难得的优秀人才无辜被杀,不仅是张志个人的悲哀,也是近代中国司法界的无奈。北洋政府也曾一再标榜司法独立,但司法权在军权和政权面前如此的软弱无力,不堪一击,说明中国法制进程还崎路漫漫,亟待探索。
然而,难能可贵的是,中国司法界尚有张志这样的傲骨,坚决捍卫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坚守立场,决不攀附任何势力集团,也不顺从某个铁腕人物的意志。正是因为有这样的精英人物,才使得司法界在民国初期混乱的社会现实中,不至于完全沉沦堕落,法律权威在一定程度上得以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