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1点左右,铁东长大街附近一十字路口处发生一起惨剧,一名看起来50多岁的男子骑车驮着一袋大米,路过时被一辆搅拌罐车撞上,不幸身亡。男子的遗体被运走后,一半大米遮掩了地上的血迹,另一半留在袋子里。就在围观者对车祸议论唏嘘时,一辆轿车等信号灯时停下,车上下来一个人,竟将半袋大米拿走!当有人上前告知,这袋米的主人在车祸中不幸去世时,那人竟说:“这米我拿回家喂鸡用……”
昨天,死者的遗体刚刚被警方运走。出事地点位于十字路口的西侧转弯处,地上散落着白花花的大米,有半袋是完好的,余下半袋都撒在死者留下的血迹上。据周围目击者介绍,死者是一名看起来50多岁的男子,当时他骑车驮着一袋大米,路过此处时,不幸被一辆水泥罐车撞倒。“他仰躺着,头被车轮轧扁了,当时就不行了……”之后,警方迅速赶到现场,处理了肇事车辆,运走了骑车男子的遗体。男子的家人当时并没有在现场出现。
关于死者的身份,周围几个住户怀疑男子是他们认识的一个人,并说这个人就住在离此不远的地方,家里的经济条件不是太好。但由于男子出车祸后一脸血,他们看得不是太清楚,还需要警方核实身份。
下午1点半左右,就在周围人对男子的不幸身亡唏嘘感叹时,路口信号灯正好是红灯,一辆东西向行驶的轿车停下等信号,车上突然下来一名中年男子,他看见地上完好的半袋大米后,竟捏住破裂袋子的两端,把大米抬上了车……围观的人都不清楚男子此举是何意,一时都愣在当场,没有人说话。
此时仍是红灯,男子抬米上车后坐在副驾驶位置,车并没有开走。车上的司机是一名女子,她好像对男子的举动很厌烦,说:“要这玩意儿干啥,你也不嫌‘膈应’,赶紧扔下去吧。”男子说:“反正撒在地上也没人要,搁这儿白瞎了……”
这时有人告诉男子:“这里刚出了车祸,大米的主人已经去世了,您拿走大米要干啥?”男子不好意思地一笑:“这米我拿回家喂鸡用。”此时信号灯变绿,男子的车开走了,围观的众人这才反应过来,“原来他和死者没关系啊,我还以为他是特意来拿走的呢!”“我也以为他是收集现场物证的呢!”
当得知男子“捡”米是为了喂鸡,众人都觉得既不可思议,又很无语。“这便宜也占啊!真是服了,车祸现场捡东西,不会觉得不舒服么?心理也太强大了吧!”有人很气愤。也有人对此表示无所谓,“反正死者家属也顾不上大米了,扔在路上也是被环卫工人扫走,他拿走就拿走呗……”
对此,辽宁钢城正大律师事务所郭继伟律师表示,这种车祸现场“捡”东西的行为确实比较少见。以前,曾有在车祸现场,有人趁伤者昏迷时,把伤者手机偷走,后被判刑的例子。“捡大米”这件事从法理上看,涉嫌盗窃和非法侵占他人财物。大米归骑车男子所有,男子死后,大米也是归其家人所有,私自把他人财物拿走,属于非法占有。但按照法律规定,大米的价值较小,达不到量刑标准,所以还不能算是构成犯罪,只能在道德上予以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