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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维权实属过度

中国法律网 来源: 2011-7-29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一盘十几元的小菜未上,结帐时居然要求酒店免去一千七百余元的菜单,此种消费维权实在过度,消协提醒消费者要依法维权。
事情是这样的:上周平湖市消协接到一消费者的电话投诉。投诉者诉称其与几个朋友在本市某酒店消费,当时点了一些菜和酒水,其中也点了一盘荠菜,该荠菜的价格是十四元。酒店当日此菜断档,服务员当时将此情况告知消费者,但由于服务员的疏忽,未能及时将此菜从菜单上划去。结果消费者用餐完毕到总台结账时,酒店总台仍将此菜十四元算在了其中,结账单显示总计1700余元。此时的消费者立即质询酒店,并依此理由拒付此次消费的所有钱款即1700余元,酒店坚决不肯,于是该消费者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该消费者认为:酒店这次错将未上的小菜照单结账,是对消费者的欺诈行为,因此已经在该酒店消费的1700余元拒付是合理的,尽管酒店已做道歉,但也不能付钱;酒店方认为:此事是由于酒店服务员的疏忽造成的,不是酒店的故意欺诈行为,酒店就此事已对消费者表示了道歉,希望消费者给予理解和宽容,此外,为了表示酒店的诚意,愿意对错收的14元加倍减免,但消费者提出的此次消费的1700余元全部拒付显然有悖常理,酒店是不能接受的。
消协认为:综观本案,对酒店而言,首先应该指出的是酒店此次的“错收”是不对的,这反映出该酒店还存在着服务不到位的地方,因此应该进一步提高酒店的服务质量,特别是对消费者敏感的菜单结算上更要细心,尽量避免出差错。其次是就本次“错收”的事例酒店应该对消费者表示诚恳的道歉,取得消费者的谅解,尽量与消费者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则建议消费者向消协投诉,求助《消法》解决。对消费者而言:首先应该肯定的是消费者的细心,由于细心而发现了酒店的结帐单上的“错收”现象。其次是发现“错收”现象怎么维权?“消协” 认为应该依法维权。该案中的消费者一是可以指出酒店的错误,二是可以要求酒店对这一错误做出合理的解释,三是可以要求酒店对其赔礼道歉,四是可以要求酒店对本次消费的酒菜结算适当的减免。减免多少呢?根据“消法”规定:减免该“错收”价的一倍是合理的。(本案来说就是那份14元一份的荠菜的一倍,也就是28元)但本案的消费者拒付本次消费的全部金额即1700余元显然维权过度,因此无法得到“消协”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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