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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公司的经营范围

中国法律网 来源:互联网 2011-7-21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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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经营者指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注册,从事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等广告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申请从事广告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资质标准:

(一)综合型广告公司

具有为广告客户提供市场调查、广告策划、广告效果测定及设计、制作、代理等全面服务能力的广告公司。

资质标准:

1.有与广告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机构、市场调研机构、广告设计、制作、编审机构;

2.有与广告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设备和流动资金,注册资金数额要符合企业法人注册登记的有关规定;

3.有与广告经营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有熟悉广告管理法规的经营管理人员,专业市场调研、广告策划、代理人员,设计、制作人员,编审及财会人员,大专以上学历的各类专业人员不少于从业人数的二分之一;

4.有不少于200平方米的经营办公场所;

5.有健全的各项广告管理制度;

6.承办或代理外商来华广告或出口广告业务,还应具备了解国家进出口政策的有关人员、翻译人员,并有稳定的外商来华广告和出口广告业务渠道。

(二)广告设计、制作公司

专门从事电视、霓虹灯、灯箱、路牌、印刷品、礼品等广告设计、制作的公司。

资质标准:

1.有与广告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机构、广告设计、制作、编审机构;

2.有与广告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设备和流动资金,注册资金数额要符合企业法人注册登记的有关规定;

3.有与广告经营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有熟悉广告管理法规的经营管理人员,专业广告设计、制作、编审及财会人员,大专以上学历的各类专业人员不少于从业人数的三分之一;

4.有不少于60平方米的经营场所,制作场所因广告制作项目而定;

5.有健全的各项广告管理制度。

(三)兼营广告的企业

1.具有发布媒介的兼营广告的企业,指经营书刊、音像等出版物的单位及具有广告发布媒介的商场、宾馆、饭店等。

资质标准:

(1)有与广告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广告媒介、经营机构和经营制作场所,经营场所不少于20平方米,制作场所因广告制作项目而定;

(2)有与广告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设备;

(3)有与广告经营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有熟悉广告管理的经营管理人员,专业广告设计、制作及财会人员;

(4)有健全的各项管理制度。

2.兼营广告设计、制作的企业,指利用企业自有的人员、技术、设备从事广告设计、制作经营服务的企业。

资质标准:参照广告设计、制作公司的有关资质标准。

(四)兼营广告的媒介单位

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期刊、场(馆)等媒介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社、期刊社、体育场(馆)、文化馆等。

资质标准:

1.有直接发布广告的手段(媒体);

2.设有专门的广告经营机构和经营场所,一般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3.有相应的广告设计、制作设备;

4.有与广告经营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有熟悉广告管理法规的经营管理人员,专业广告设计、制作、编审及财会人员(可兼职);

5.有健全的各项广告管理制度;

6.广告费收入须单独立帐。

(五)个体广告经营户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公民。

资质标准:

1.具有一定的广告专业技能;

2.熟悉广告管理法规,有审查广告内容的能力;

3.有与广告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设备和流动资金,场地不少于20平方米,流动资金不少于5万元人民币;

4.广告费收入须单独立帐。

(六)中外合资、合作广告公司

具有为广告客户提供市场调查、广告策划、广告效果测定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等全面服务能力的广告公司。

资质标准:中外合资、合作广告公司除应具备综合型广告公司或设计、制作广告公司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的合营、合作各方必须是具有一定规模的以经营广告业务为主的企业法人;

2.能够引进国际先进的广告制作技术和设备;

3.具有市场调查、广告策划和广告效果测定等能力;

4.能够为中方合营者培训广告策划、创意、设计、制作人员和经营管理等广告专业人员;

5.投资总额不低于30万美元。

(七)申请增加广告业务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

指利用企业自有的人员、技术、设备从事广告设计、制作经营服务的企业。

资质标准:参照设计、制作广告公司的资质标准。



广告经营范围核定用语规范:

广告经营:指广告经营者进行的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等活动的统称。

核定广告经营范围的内容

1、设计:指根据广告目标而进行的广告构思、创作、编排等活动;

2、制作:指根据广告设计要求,制作可供刊播、设置、张贴广告作品的活动;

3、发布:通过媒介刊登、播放、设置、张贴广告的活动;

4、代理:指广告代理人(广告经营者)在广告被代理人(广告客户或其它广告经营者)授权的范围内,以广告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的直接对广告被代理人产生权利义务的广告业务活动。



广告公司的经营范围比较广,可以具体查询当地规定的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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