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存活了近20年的非法同居概念应从生活中消失了。”韩德云代表提出建议,废除“非法同居”概念,代之以更加科学、文明的法治概念即“无效婚姻”,以保护公民权利。
韩德云从法律角度解读了非法同居的概念内涵:“非法同居的提法最初见诸于1989年最高法院下发的相关司法解释中,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