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下午3时20分许,南宁市友爱立交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骑电单车的男子头部出血,倒地不起,最终不治身亡。在等待救援时,一辆过路急救车经过事故现场,但未作停留,引起了报警者的疑惑。120接线员表示,急救有严格的操作流程,有紧急任务的急救车路过事故现场,一般情况下不允许下车救治。
事发地点在南宁市友爱立交桥安吉大道往秀灵路的辅道上,一辆红色大货车和一辆电单车相撞,骑车男子趴在货车后面的地上一动不动。地上一条30米左右的刮痕,一直延伸到货车车头底下。车头下方夹着一辆被压坏的电单车。
目击者李先生称,下午3时20分许,红色大货车开上右拐辅道时,撞上骑电单车的男子,“电单车卡在货车底部,人被压过去了”。记者询问货车司机,但他不愿提及详细情况。
下午3时40分,一辆急救车赶到事故现场,几名医务人员查看伤者的情况,确认已经死亡。不久,交警到场处理。
目击者田先生说,事故发生时,他立即拨打120和110。不一会儿,医务人员来电向他确认事故具体位置。这时,正好有一辆急救车开来,他招手拦车,但被拦的救护车另有任务。在得知已另有急救车赶来时,路过的那辆急救车便开走了,因为要赶着去接一名急救病人。
“早到一分钟,就多一份生还的希望。”田先生说,为何过路的急救车不能就近抢救伤者呢?
下午5时30分许,记者咨询了120接线员。一女士称,当天下午3时许,急救中心接到友爱立交附近的急救电话有3个:两起车祸和一个急救病人,其中包括友爱立交旁的那起车祸。
该女士表示,田先生拦住的急救车,是前去友爱北路兽医大院接一名急救病人的。因为有紧急任务,过路急救车不停的做法,是没有过错的。而且,已经有另一辆急救车赶赴现场。通常情况下,如果是没有紧急任务的急救车,遇到事故时,可以下车查看并救治伤员。有紧急任务的,不能擅自行动,因为急救车接到指派任务后,要严格按照操作流程执行,“要是途中遇到其他求助就停车救治,那就乱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