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误工费
1. 误工费=误工时间x单位时间内收入损失
2. 误工时间的确定
A.未残疾的,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包括住院住院治疗期间和休养期间,其中休养期间应根据医嘱及该类伤害治疗时限确定;
B.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3. 单位时间内收入损失
A.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B.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注:
1.误工费单指受害人的误工损失;
2.误工时间根据伤害情况,综合住院时间、休养时间及治疗时限具体确定,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即可确定;
3.注意误工损失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