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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行政复议?

中国法律网 来源: 2011-7-14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采用书面申请或口头申请的方式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行政复议机关对口头申请复议的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其法

  定代理人可以代为申请行政复议。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上一条: · 工伤行政复议申请书应当载明哪些内容
下一条: · 抽象行政行为的复议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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