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医疗纠纷常识
中国法律网 > 医疗纠纷法律 > 医疗纠纷常识 > 正文
您好,点击直达北京分站>>
该频道下
首页 法制新闻 法律咨询 医疗纠纷律师 常识 案例 文书 贴吧  
 

医患沟通

中国法律网 来源: 2011-6-3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医患沟通

  释义

  医患沟通(Doctor-patient Communication),就是在医疗卫生和保健工作中,医患双方围绕伤病、诊疗、健康及相关因素等主题,以医方为主导,通过各有特征的全方位信息的多途径交流,科学指引诊疗患者伤病,使医患双方形成共识并建立信任合作关系,达到维护人类健康、促进医学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目的。

  医患沟通也有狭义与广义的内涵。

  狭义的医患沟通,是指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日常诊疗过程中,与患者及家属就伤病、诊疗、健康及相关因素(如费用、服务等),主要以诊疗服务的方式进行的沟通交流,它构成了单纯医技与医疗综合服务实践中十分重要的基础环节,也是医患沟通的主要构成。由于它发生在各医疗机构中的医患个体之间,虽然面广量大,但绝大部分的医患沟通一般范围小、难度小、影响小,不易引起人们的关注。它的主要意义在于,科学指引诊疗患者伤病,提高现实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广义的医患沟通,是指各类医务工作者、卫生管理人员及医疗机构,还包括医学教育工作者,主要围绕医疗卫生和健康服务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道德与规范、医疗技术与服务标准、医学人才培养等方面,以非诊疗服务的各种方式与社会各界进行的沟通交流,如制定新的医疗卫生政策、修订医疗技术与服务标准、公开处理个案、健康教育等等。它是在狭义医患沟通的基础上衍生出来的医患沟通,由许多未处理好且社会影响较大的医患沟通(关系)个案所引发,但广义的医患沟通产生的社会效益和长久的现实意义是巨大的,它不仅有利于医患双方个体的信任合作及关系融洽,更重要的是它能推动医学发展和社会进步。

  医患沟通内容

  医疗、护理、急救、门诊、后勤等各个部门在医患沟通过程中,医护人员主要应向病人及家属介绍所患疾病的诊断情况、主要治疗手段、重要检查目的及结果,病情的转归及其预后,某些治疗可能引起的严重后果、药物不良反应、手术方式、手术的并发症及防范措施,医药费用清单等内容。并听取病人及其家属的意见和建议,回答其所要了解的问题。

  医患沟通的主要形式和要求

  1.床旁首次沟通:一般疾病,要求主管医师查房结束时,及时将病情、初步诊断、治疗方案,以及进一步诊治检查方案等与患者进行沟通交流;护士在病人入院12小时内要介绍医院及科室概况、住院须知,并安慰病人卧床休息,并把沟通内容记在护理记录上。

  2.住院期间沟通:在病人住院期间,要求:主管医生和分管护士必须对病人所患疾病的诊断情况、主要治疗手段、重要检查目的及结果,某些治疗可能引起的严重后果、药物不良反应、手术方式、手术并发症及防范措施及费用等内容进行经常性的沟通,并将沟通内容记载在病程记录、护理记录上。

  3.集中沟通:对带有共性的常见病、多发病、季节性疾病等,由科主任、护士长、主管医师、护士等一起召集病区病人及家属,集中进行该病发生、发展、疗程、预后、预防及诊治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情况等进行沟通,回答病人及家属的提问。至少每月一次,并记录在工休座谈记录本上。

  4.出院防视沟通:对已出院的病人,医护人员采取电话访视或登门拜访的方式进行沟通,并作好记录在出院访视记录中。

  医患沟通技巧

  1.一个技巧 倾听——请多听病人或家属说几句,介绍(解释)——请多向病人或家属说几句,就是医务人员要有诚信,对病人或家属要尊重,具有同情心和耐心。

  2.二个掌握 掌握病情、治疗情况和检查结果;掌握医疗费用的使用情况。

  3.三个留意 留意对方的情绪状态、教育程度及对沟通的感受;留意对方对病情的认知程和对交流的期望值;留意自身的情绪反应,学会自我控制。

  4.四个避免 避免强求对方及时接受事实;避免使用易剌激对方情绪的词语和语气;避免过多使用对方不易听懂的专业词汇;避免刻意改变和压抑对方情绪,适时舒缓。

  5.六种方式 就是预防为主的针对性沟通、互换对象沟通、集体沟通、书面沟通、协调同意沟通和实物对照形象比喻沟通。

  医患沟通方法

  1.预防为主的沟通: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只要发现可能出现问题的苗头,并把此类作为重点沟通对象,针对性的进行沟通。

  2.交换沟通对象:在某医生与病人或家属沟通困难时,可另换一位医生或主任与其沟通。

  3.书面沟通:对丧失语言能力或某些特殊检查、治疗的患者可用书面沟通。

  4.先请示后沟通:当下级医生对某种疾病的解释不肯定时,先请示上级医生,然后再沟通。

  5.协调统一沟通:论断不明或疾病恶化时,在沟通前,医—医之间,医—护之间,护—护之间要相互讨论,统一认识后,由上级医师对家属进行解释,以避免各自的解释矛盾对家属产生不信任和疑虑的心理

上一条: · 医疗协议公证获好评
下一条: · 医疗事故纠纷中什么物品可以封存
  最新医疗纠纷常识: 
·美议员提案限期要求字节跳动剥离TikTok,
·即日起香港楼市政策全面撤辣
·医疗纠纷,过度维权也违法
·医疗事故的证据如何收集?
·发生医疗纠纷的解决措施
  最新医疗纠纷咨询: 
·医疗事故(0回复)
·武汉医保(0回复)
·武汉医保(0回复)
·起烤瓷牙把基牙起掉一颗(0回复)
·特殊情况下生育险怎么报(0回复)
  北京医疗纠纷律师:   
全部医疗纠纷律师>>
 
全部北京律师>>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网友评论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委托案件
  咨询在线律师 查看律师电话
 
  按专业频道查看法律常识
民事类
拆迁安置 民商事务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人身损害
工伤赔偿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保险理赔 消费权益 抵押担保
经济类
纳税筹划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个人独资 金融纠纷 经济仲裁
污染损害
知识产权 连锁加盟 银行保险 不当竞争 网络法律
刑事行政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国家赔偿 公安国安 公司犯罪 海关商检 工商税务
公司类
公司诉讼 股份转让 破产解散 资产拍卖
企业改制 公司清算 公司收购
涉外类
海事海商 外商投资 合资合作 涉外仲裁
非诉类
工商查询 资信调查 私人律师 合同审查 常年顾问 移民留学
 
用谷歌搜本站
 
用百度搜本站
 
医疗纠纷常识
最新
推荐
热点
 
  医疗纠纷视频                    全部>>
胆结石手术引发医疗纠
胡瓜女婿涉整容医疗纠
医护戴钢盔上班只因医
台州某医院医疗纠纷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