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6月28日电 一名兽父长期性侵女儿,趁两人同睡时以暴力威胁女儿就范,直到女儿向老师反映才揭发;孙女的阿嬷知情后竟跑到学校咆哮,怒斥为何把事情闹大,事后还逼迫孙女堕胎。女儿的母亲向法院请求民事赔偿二百四十万元,高雄地院除重判八年十月徒刑,另判决兽父应赔偿母女一百万元。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这名五十岁兽父与妻子离异多年,两名子女与他同住,六年前女儿读中学时,他趁女儿睡觉之际,多次抚摸女儿身体。同年中秋节深夜,他在外做生意返家,见女儿躺在床上,随即以手压住女儿头部,对她性侵得逞。
两星期后某天中午,他又在住家楼梯抚摸女儿,即使她不断反抗,仍被兽父猥亵得逞。女儿不甘受辱,向学校老师反映并报警通知社工处理;没想到阿嬷知情后,竟袒护儿子,跑到学校向老师咆哮说,不该把事情闹大。
之后阿嬷还逼迫孙女打堕胎针,并威胁孙女不得张扬,孙女因此罹患忧郁症;母亲知道后将女儿带到北部就读,女儿却因身心受创严重,高职仅读一年,即休学在家休息。
兽父辩称,当天晚上他在屏东某庙宇旁卖果汁,忙到很晚才回家,根本不可能性侵女儿,拒绝赔偿。不过,少女的弟弟出庭证实,曾目睹父亲猥亵姊姊,还问“爸爸为何要摸你”。
法官根据医院诊断证明书及弟弟与老师的说法,将他依加重强制性交罪及加重强制猥亵罪,重判八年十月。
少女的母亲认为父亲罪大恶极,侵害女儿的身体及贞操,向法院请求民事损害赔偿少女一百六十万、她本人八十万元的精神慰抚金。
高雄法院法官审理认为,父亲利用母亲无法照顾女儿的机会,罔顾伦常对读中学的女儿性侵猥亵,造成她身心重创;考量他目前无业,名下无财产,因此判决他应赔偿女儿八十万元,母亲二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