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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网友热衷微博“看病” 医生提醒风险高

中国法律网 来源: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2011-6-27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成都市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的微博多达数百个,其中不乏专家

●成都市各大开通了微博的医院均表示,微博不具备“看病”的功能,只是起到对疾病初步引导的作用

身体出现不适,第一反应不是去医院,而是在网上寻医问诊。不用出门,不用排队挂号,花几分钟发条微博,就能得到专业的建议。

华西都市报记者发现,目前在很多门户网站开通的微博网站上,各类医生名头的微博数以千计,仅成都市各大医院或医生的微博,就有数百个。不少市民图省事,在微博上寻医问药,“看”起病来。

网友:图方便微博上寻医

昨日,华西都市报记者在多个微博网站看到,各类医生的微博账号数以千计。输入“成都、医院、医生”等关键字检索,即可得到川大华西医院、四川省人民医院、成都市第一、二、三人民医院和各科室等数以百计的微博账号。一些认证账号的粉丝多达上万人,不少粉丝通过微博寻医问药。

“请问我这是毛囊炎吗?头上起一大片的红疙瘩,最后变成脓包。破了就结疤,脓包的时候很疼。擦了白多帮两周了,有好转但是复发。”网友@极大帅果果在成都市二医院皮肤科的微博上,咨询自己的症状,并且上传了一张患处的图片。

华西都市报记者注意到,这个微博注册不到两个月,但已有1877位粉丝。微博的内容基本都是和@极大帅果果一样咨询病症的。

“我皮肤经常有些毛病,二医院的皮肤科比较出名,看病的人也多,每次都要排队。正好发现医院开了微博,这次就在网上咨询了。”同样在微博上咨询皮肤症状的市民王倩说。

许多网友关注医院或医生的微博,都是为了“图方便”,“不用花钱,也不用排队”。

医生:有助医患间良性沟通

华西都市报记者在门户网站开通的微博网站上搜索发现,成都市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的微博多达数百个,其中不乏专家。

这些医院和医生的微博,发言大多不离本行,包括健康提醒、工作见闻等等,但最多的还是与网友的互动,解答各种咨询。

“甲状腺癌患者碘131治疗后怀孕,能不能服用叶酸?”川大华西医院核医学科副教授于南在微博上给出了建议;“4岁儿童,右眼皮老是只能睁开一点。贵院能否医治?”川大华西医院眼科教授刘陇黔,作出了需尽快手术的答复。“70岁老人左肾萎缩,左肾结石无功能,是否需要手术?”四川省人民医院泌尿外科副主任医师王东作了相关解答。

华西都市报记者看到,一些三甲医院的微博留言甚至多达十几页。一位医生告诉记者,在微博上认真解答咨询、善于沟通,不仅能积聚人气,还有助于医患之间的良性沟通。

微博咨询不能代替传统门诊

微博上寻医问药虽然具有方便、快捷,打破地域性限制等优点,但华西都市报记者发现,医疗机构或医生在开通微博时并不需要审核个人信息,网站也无审核医疗机构或医生资质、职称等信息的权限。不需要任何验证,就可以以“某医院妇科医生”“某医院肝胆外科医生”等注册微博。如果网友接收了错误或者虚假的信息,后果不堪设想。

川大华西医院统宣部工作人员说,“微博上问诊,肯定不能代替到医院面诊。即便是有几十年临床经验的外科医生,也必须通过传统的‘视触叩听’才能为患者确诊,单凭在微博上简单描述,难以下定论。所以,我们医生在网上只提供患者疾病的初步咨询和某种治疗方法供参考,并不会涉及诊断结果和开具处方等行为,更多的是在微博上通过患者加号的请求。”

华西都市报记者也注意到,绝大多数医院的微博在回答咨询后,都会提醒患者尽快到医院就诊。成都市各大开通了微博的医院均表示,微博不具备“看病”的功能,只是起到对疾病初步引导的作用。

律师说法

不受法律保护患者自担风险

四川谷雨律师事务所律师江敏说,微博上的诊疗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如果发生误诊或者延误病情,患者只能自担风险。

“早在2001年,卫生部就颁布了《互联网医疗卫生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医疗卫生信息服务只能提供医疗卫生咨询,不得从事网上诊断和治疗活动。”江敏说,医生在医院开展诊疗活动、出诊,患者在医院就诊或在特定的家庭病房接受治疗,都属于法律规定的合法医疗行为,医患之间构成医疗合同。

江敏说,医生在网上提供医疗建议,没有收费,很难构成医疗合同,医生不一定要承担责任。同时,网上鱼龙混杂,有些“主任医师”、“专家”,在现实中可能是水平低劣的医生,甚至假医生、医托等,其给出的建议不具参考价值。一旦出现意外,患者会因为侵权主体难确认、相关证据难搜集等原因,维权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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