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消费权益新闻
中国法律网 > 消费权益法律 > 消费权益新闻 > 正文
您好,点击直达北京分站>>
该频道下
首页 法制新闻 法律咨询 消费权益律师 常识 案例 文书 贴吧  
 

男子常喝可口可乐致牙齿严重损害 欲索赔偿

中国法律网 来源:羊城晚报 2011-6-23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市民李先生四年前开始喝可口可乐,每天要喝掉罐装可口可乐少则一罐多则三罐,持续近两年后,李先生发现自己的牙齿开始变脆,随便用手一掰就掉,去医院检查才发现已有七八颗牙严重坏损,医院说只能植牙,而每种植一颗牙齿要花费万元,李先生为此状告可口可乐公司,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现已受理该案件。

  李先生告诉记者,自己从小牙齿很好,饮食习惯也一直没有变化,但是自从开始爱上喝可口可乐,一两年的时间里,牙齿就完全坏掉了。因此,李先生认为可口可乐公司应该赔偿他的医疗费。记者在李先生的牙齿X光片上看到,多颗牙齿已经坏损,医院的诊断书上写着:建议拔牙、植牙治疗。

  经过深思熟虑,李先生决定将广东太古可口可乐有限公司和销售可口可乐的一家超市告上法庭,为自己也为更多的消费者争取应有的权益。本月初,李先生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递交了诉讼书,昨天,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正式受理该案件。李先生认为,可口可乐作为著名的公司,却没有在产品上注明相关可能影响健康的信息,误导了消费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同时,可口可乐作为工业化生产的产品,其成分碳酸也是化学名词,普通消费者凭借常识不可能具备识别这方面的知识,这也损害了消费的知情权。因此,他请求法院判令可口可乐在其产品上注明“可能腐蚀牙齿”的信息,以提示消费者。

上一条: · 男子抽奖抽到奔驰车 却只有10年使用权
下一条: · 超市员工开箱取走刮奖卡 揩油赠品现象普遍
  最新消费权益新闻: 
·新旅游法关注的几个热点问题
·消费者就餐时食物中毒该怎样索赔?
·新旅游法的四大变化
·怎样协商解决消费权益纠纷
·如何协商解决消费权益纠纷
  最新消费权益咨询: 
·墙体发霉(0回复)
·我被酒托骗了,要不要报警?(0回复)
·房贷还能退吗(0回复)
·廉租房怎样申请购买?(0回复)
·关于婚假(0回复)
  北京消费权益律师:   
全部消费权益律师>>
 
全部北京律师>>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网友评论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委托案件
  咨询在线律师 查看律师电话
 
  按专业频道查看法制新闻
民事类
拆迁安置 民商事务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人身损害
工伤赔偿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保险理赔 消费权益 抵押担保
经济类
纳税筹划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个人独资 金融纠纷 经济仲裁
污染损害
知识产权 连锁加盟 银行保险 不当竞争 网络法律
刑事行政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国家赔偿 公安国安 公司犯罪 海关商检 工商税务
公司类
公司诉讼 股份转让 破产解散 资产拍卖
企业改制 公司清算 公司收购
涉外类
海事海商 外商投资 合资合作 涉外仲裁
非诉类
工商查询 资信调查 私人律师 合同审查 常年顾问 移民留学
 
用谷歌搜本站
 
用百度搜本站
 
消费权益新闻
最新
推荐
热点
 
  消费权益视频                    全部>>
诉与讼·讨债风波
诉与讼·小镇谜案
我为情狂
晚点的火车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